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南京执行法制办规定,“黑的”最高罚款50万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3日07:26 南京报业网

  【南京日报报道】 (通讯员宁客宣记者葛妍实习生朱刚) 打车难,“黑车”多,已成了客运行业的一个大问题。昨日市客管处处长吴红兵表示,我市将采取扩容、打黑相结合方式,缓解市民打车难。其中对于“黑车”最高50万元的处罚开始执行。

  据介绍,随着生活水平提高,市民“点对点”的出行需求也随之增加,同时2003年我市取缔了客运行业的“三小车”,市民对“三小车”的需求有相当一部分转移到了出租车

行业中。另一方面,我市城区规模也在扩大,仙林、江北、河西等新区都存在相当多的需求量。但我市出租车总量却长期未得到增加,不但造成打车难,还给予了“黑车”生存空间。

  据了解,为了缓解市民打车难,市客管部门将采取堵疏结合方式,计划新增1000辆出租车,下周就将举行听证会,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拿出相应措施,报政府批复后分步实施。而本报12月21日报道的国务院法制办发出对“黑车”的最高50万元的处罚规定,我市从昨天起也开始执行。

  据了解,根据国务院法制办《关于明确对未取得出租车客运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经营活动实施行政处罚法律依据的通知》,对于无证经营行为,将依法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无证经营行为较轻的,并处2万元以下罚款;无证经营行为规模较大的,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无证经营行为规模较大且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没收专门用于从事无证经营的车辆等财物,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刑事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

  同时,我市人大、法制办、公安、交管等部门也正在调研,有意借鉴武汉做法,对非法营运者,取消驾照和“黑车”牌照,健全对“黑车”打击的法律法规。(编辑暴雪)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