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刑外来工拿到被拖欠工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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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3日08:15 中国宁波网-宁波日报 | |||
图为宁波市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人员将工资款送到小唐手中。 (杨绪宗 摄) 宁波日报讯(记者杨绪忠通讯员赵宏军)昨日上午,尽管室外寒风刺骨,但在宁波市望春监狱服刑的犯人小唐心里却感到非常温暖,因为他在入狱前被拖欠的1000元工资终于拿到手了。 2004年10月,22岁的小唐从贵州来到宁海县一家机械仪表厂打工,月工资800元左右。今年1月12日,小唐因为交友不慎,误入歧途,伙同他人在偷盗别人财物时被警方抓获,从而丢了工作,有一个多月的工资也没去领。在被警方羁押侦查期间,小唐曾让自己的亲戚去厂里代领工资,但厂里的老板却坚持要小唐自己去拿,事情就这样拖下来了。今年7月他被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零三个月,在望春监狱服刑。在服刑期间的一堂法制课上,小唐听警官提到,在狱中服刑的犯人同样也要有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意识,于是他抱着试试看的心情提笔给监区工作人员写了一封信,叙述了他被老板拖欠1000余元工资的情况,希望能帮他讨回来。 收到小唐的信后,监区的管理民警很快就把此信转到了宁波市法律援助中心,为了方便办理,此案最终由宁海县法律援助中心受理。法律工作者到小唐曾经工作的厂里经过仔细核实,发现小唐的工资确实被拖欠了,就开始做厂老板的工作,最初老板虽然承认拖欠工资的事实,却认为小唐在工作期间有过多次旷工现象,按厂规应予以扣除所欠工资款中的一大部分,经过多次协商,最后老板考虑到小唐的实际困难,同意支付他1000元工资。 昨日上午,宁波市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人员特意来到望春监狱,将这笔讨回的工资款送到小唐的手中。面对众多的热心人,小唐表示,一定要在监狱里好好接受改造,悔过自新,以实际行动报答政府对自己的关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