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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汉市工商局被告上法庭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3日08:30 法制日报

  一家企业由工厂变更为公司后,原工厂仍对外从事经营活动,其变更后的公司在长达3年多时间里、在没有实际经营场所的情况下竟也通过了工商部门的年检。由此,该企业欠下的大量货款,债权人都无法追讨。为此,追债无门的债权人把负责年检的广汉市工商局告到法院,要求确认年检行为违法。

  揭开这层面纱的是湖北仙桃市的一家公司,1998年,湖北省仙桃市龙升物资有限责

任公司(以下简称仙桃龙升公司)与四川省广汉市华勋金属包装厂(以下简称华勋包装厂)建立买卖关系,之后华勋包装厂就开始陆续拖欠仙桃龙升公司货款,直到2000年2月底,该厂已拖欠仙桃龙升公司货款近70万元。仙桃龙升公司在多次追讨无果的情况下,便向广汉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而此时才发现,华勋包装厂早已在1999年11月份就变更为四川省广汉市华勋金属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勋包装公司),该公司厂房和设施已租赁他人。目前,该公司除在工商部门的此处登记外,已不知现在的经营场所在何处。

  据该公司法律顾问周光荣律师介绍,华勋包装厂和华勋包装公司的投资人都是由曾在广汉市人民法院担任过法官的刘步勋和妻子罗晓娟两人投资组成。他还给记者提供一张发货单,发货单显示:2000年2月23日,华勋包装厂还在向仙桃龙升公司要货,本应注销的工厂还在从事经营活动。

  对此,记者采访广汉市工商局的黄副局长,黄副局长承认:华勋包装厂虽变更成了华勋包装公司,但该厂未在工商局注销。他解释说:华勋包装厂是应该注销的,但由于一直没有上报材料和申请注销,所以也就一直没有注销。

  “工商局可以强制吊销他们的营业执照。”记者提示。

  黄副局长称:没有哪一条规定工商部门有权利和义务能吊销他们的营业执照。他同时表示,华勋包装厂尽管没被注销,但不能从事经营活动。

  当记者指出,华勋包装厂仍在从事经营活动。黄副局长听后却含糊其词,回避了此问题。

  对于华勋包装公司已有3年多的时间无实际办公场所却每年都通过了年检这一事实,黄副局长说:我们下面的人手有限,年检时有疏漏,在此问题上,我们也只是存在监管不力。

  一怒之下,仙桃龙升公司一纸诉状将广汉市工商局告上了法庭,请求法院确认广汉市工商局未吊销华勋包装厂营业执照的行为和对无实际经营场所达3年多的华勋包装公司通过年检的行为违法。2005年10月,广汉市人民法院以龙升公司主体不适格驳回了该公司的起诉。龙升公司已向四川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上诉。

  对此,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行政法学专家杨勇萍教授认为:本案中广汉市工商局在华勋包装厂变更为华勋包装公司的变更登记行为中,存在着程序上的瑕疵,是一种有瑕疵的行政行为。对于有瑕疵的行政行为,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依法撤销或者责令行政机关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责任编辑 郑剑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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