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协议书”不能强制愿望道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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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3日09:31 上海青年报 |
□李劭强苏州科技学院为获得各项奖学金、助学金的学生拟订了一份“道德协议书”,内容包括:承诺在获奖期间,通过义务劳动来回报学校关心,为同学服务;在毕业工作后三年内要向母校帮困助学的“爱心基金”捐助不少于500元,用以资助其他在校贫困大学生等。学校的连带做法,引起了学生们的争议。 单从表面上看,“道德协议书”像是道德的催化剂,通过它的有力约束和详细规定 ,学生会主动地放弃私念,学会对他人的感恩与对社会的担责。但是,考虑到“道德协议书”的强制性,我们必须看到其中隐藏的悖论。这就是,协议书的强制性与愿望道德的自愿性之间的矛盾。因为,“道德协议书”只能规定位于道德下限的义务道德,而不能强制位于道德上限的愿望道德。愿望道德的实现只能依赖于引导。而对于那些获奖的学生来说,他们根本没有劳动或捐款的义务。他们之所以获得奖学金,是因为成绩出色且符合获奖的条件;他们之所以获得助学金,是因为贫穷的生活需要得到学校的帮助。此时,获得奖学金和助学金是他们的权利,与这种权利相对的义务只是学好知识,而非崇高的义务劳动和捐款助学。相应地,对于获奖学生来说,他们的义务道德只是学好知识的勤奋,学校没有权力规定他们必须做一个践行愿望道德的高尚者。 但违背常理的是,学校把愿望道德作为了强制的对象。这种善意地冲动将对学生的利益和道德的纯粹造成侵害。首先,学生将被挂上道德的烤架。本来,获得奖学金或助学金只是学生的权力,如果他们出于各种原因,不能或不愿义务劳动和捐款助学,都可以被接受和理解;但如今,在“道德协议书”的强制下,他们就必须答应做一个高尚的人,否则就会被评价为不道德者或失去应有的奖励。这种不近人情的压力无疑将束缚学生的手脚,侵犯学生的正当利益。 其次,道德将被置于虚化的危险。用强力促使道德发展,其结果可能不是道德的进步,而是道德的泛化和虚化,其最终促成的是伪道德的流行。比如,在“道德协议书”的威慑下,一些本来不自愿的学生,为了保证自己的利益受损最小化,他们将委曲求全,服从协议的安排,做一个“知恩图报”者。但事实上,在他们的内心中,感恩的意识和社会的责任并没有得到培养;相反,弄虚作假,游戏道德的心思却得到了激励。这个时候,“道德协议书”岂不成了“反道德协议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