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扁胡言乱语易 低头道歉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3日09:33 南方都市报

  扁胡言乱语易低头道歉难

  对“七日政变”案的判决结果不服,表示要上诉

  “法院判定陈水扁应刊登的道歉声明

  本人陈水扁公开指摘传述中国国民党主席连战及亲民党主席宋楚瑜先生有发动“七日政变(即柔性政变)”颠覆“中华民国政府”之不实言论,严重损害中国国民党主席连战先生及亲民党主席宋楚瑜先生之名誉,特以此书面向连战及宋楚瑜先生致上歉意。

  声明人陈水扁”

  本报讯台湾消息台湾“总统”陈水扁去年底声称时任国民党主席连战、亲民党主席宋楚瑜在当年的“总统大选”后发动“七日政变”,被连、宋控告妨害名誉。台北地方法院21日下午一审判定陈水扁败诉,陈水扁需在三家台湾报纸头版刊登道歉启事一天。

  判决:“总统”无言论自由

  台北地方法院21日下午判定陈水扁败诉,要求陈水扁就妨害名誉的行为赔偿连宋各象征性1元,也必须在联合报、中国时报、自由时报三大报的头版,刊登半版的道歉启事。

  判决书认为,陈水扁虽未指名道姓,但提及“流产七日政变”目的是为“个人”权位,依当时社会环境,所谓“个人”显然是指连宋,可采信连宋认为陈水扁影射的说法。陈水扁指称连宋发动“七日政变”和“柔性政变”为不实事实,这说法足以损害连宋名誉,因此判决陈水扁败诉。虽然扁主张他有言论自由,但“宪法”规定,言论自由是人民用来对抗执行公权力的“国家机关”,而“总统”是“国家机关”,并没有言论自由可言。

  陈水扁:我不服要上诉

  对于台北地方法院的判决,陈水扁21日晚发表三点声明:一、对于本案判决结果表示非常遗憾;二、将会依法提起上诉;三、对当时岛内政局因有诸多考量,故保留部分可供佐证之资料,上诉后将会提交法院。

  2004年11月14日,陈水扁在台北县党籍候选人的造势大会上,突然语出惊人地说,连、宋在2004年“总统大选”后,企图发动所谓“柔性政变”的“七日流产政变”,要老将怂恿台军方高级将领“一个一个辞官、一个一个装病”。陈水扁后来又在民进党中常会上提到相同内容,顿时引起岛内外舆论哗然。

  马英九:扁要有胸襟与气魄

  连战在得知结果后表示,还他个人公道是小事情,“陈水扁先生欠整个国家、社会、人民公道”。这个判决“对台湾风气的导正是很好的礼物”,“对于信口雌黄、说三道四、口不择言的政治人物,是个警惕”。他希望陈水扁表示十足歉意,不要再提出上诉。亲民党主席宋楚瑜在获悉判决结果后主动打电话给连战致意,两人对判决结果“只有欣慰,没有喜悦”。

  而国民党主席马英九表示,陈水扁应有“放弃上诉的胸襟与气魄”,说不定“会使‘总统’目前的声望回升。”

  图:

  连战和宋楚瑜在去年大选落败后带领群众上街抗议。就是这次游行,后来被陈水扁称为“柔性政变”。

  资料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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