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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电维修将告别漫天要价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3日09:53 生活报

  本报记者 沈丽娟

  本报讯近年来,随着家电行业的迅猛发展,家电维修服务需求也呈快速增长态势,漫天要价、以次充好等现象屡见不鲜,使我省家电维修业陷入混乱无序状态。价格欺诈、质价不符等售后维修问题也是消协投诉的焦点。

  日前,记者从省家电行业协会获悉,为了促进家用电器服务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增强经营者的诚信意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从2006年1月1日起,我省家电维修服务企业将实行统一明码标价。

  据悉,凡在我省范围内从事家用电器维修服务并收取服务费用的经营者都适用该规定,并采用统一的“黑龙江省家用电器维修服务明码标价表”标价方式。标价内容包括修理项目、维修价格(检查费、修理费、上门服务费)。省物价局委托省家用电器维修行业协会和省价格监督检查协会根据行业的特点,设计统一标价表,供各家用电器维修服务企业使用。

  各家用电器维修服务企业不得以任何方式实行虚假标价、模糊标价、虚假优惠等价格欺诈行为。企业的促销广告宣传应当准确、真实,不模棱两可,不含糊其辞,不得以带有欺骗性或者误导性的语言、文字、图片等进行标识,诱导他人与其交易。各家用电器维修服务企业不得为了排挤竞争对手,用不正当的价格手段扰乱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阻碍企业之间开展公平竞争。严禁利用串通、协议等方式限定价格,不得滥用自己拥有的市场优势,控制市场价格。

  省家电维修行业统一制定的价目表中,对维修项目和费用的收取都做出了明确规定。价目表中所列费用为修理费、检查费、上门服务费,不含零部件费。主要零配件价格、产地都要对顾客公开,也可由顾客自行外购,但顾客自行外购的配件维修单位不包修。经查出故障后,因顾客不同意修理的,只收取检查费;因无零部件或技术、设备等原因不能修复的,不收取任何费用。机器修复后,自取机之日起,凭取机票据对原修理部位包修不得低于30天。

  (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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