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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个税新规 市民赶搭“末班车”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3日09:58 南方都市报

  避个税新规市民赶搭“末班车”

  近日广州二手房交易量翻倍,专家提醒三类业主不必赶场

  本报讯(记者肖小冰)明年1月1日起,个人住房转让增值部分要缴20%的个人所得税,为此,不少市民赶搭“末班车”,广州市房地产交易中心二手房交易骤增。据悉,昨日开

始,市地税局已专门在交易中心大厅设立了“个人所得税咨询处”为市民答疑解惑。专家提醒,新规出台造成市民心理的波动可以理解。

  交易火爆似“5·31”办证潮

  记者从房地产交易中心了解到,新规消息传出后,这两天前来递件的市民骤然增多,正常时每天约放250个号,这两天都放出400多个号,接近平常的两倍。

  昨天上午,在交易中心排队轮候的张女士告诉记者,她的房改房90多平方米已找到买家,价格也谈得七七八八,于是就赶快来办理交易了,“省下两三万左右吧!”张女士透露。市内某中介按揭公司的工作人员则表示,这两天公司各分行都加快了交易速度,每天都有递件人员携带十余件交易到房管局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市房地产交易中心有关负责人分析,近两天交易中心突然火爆的确与明年1月1日实施二手房交易地税新规有关,与今年实施房地产新政前的“5·31”大限赶搭末班车的办证潮有点类似。为了近日缓解激增的交易量,中心已经将收件时间由原来的下午4时30分延长至下午5时30分。

  个税新办法以递件时间为准

  还有市民担心,交易中心接件量一下子猛增,会否赶得及在明年元旦前规定的日期内完成。交易中心负责人表示,个税新办法的计算时间是以交易过户的递件时间为准,只要在12月31日前在房管局交易中心递件办理房屋交易过户,就可以按照旧的征税办法征税。

  这位负责人提醒,海珠区和原芳村区的房产证事权已下放,办理相关地段二手房交易的市民也可直接到区房管部门办理。

  ■特别提醒

  三类业主不必赶“末班车”

  有关专家还表示,在广州市地税局日前宣布的《关于个人转让房产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补充通知》中,有三条免税和退税政策,三类业主不必赶“末班车”。具体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第一种是当初买入的房子已跌价,卖出无利可图。

  第二种情况是房子自用时间已经5年以上,房子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转让获利可免个税。业内人士表示,目前广州二手楼市中这类情况最多,估计占比重达六七成,其中,房改房就属这类,因为广州市最后一批房改房至今已有5年。

  第三种情况是将住房卖掉后一年内又重新购房的,根据政策,可全部或部分退回已缴个人所得税。

  ■相关新闻

  未竣工预售房禁止转让

  本报讯(记者肖小冰)广州市国土房管局日前发出通知,严禁房产中介为未竣工、未取得房产证的预售商品房提供再行转让的中介服务。一旦发现,该局将对其进行严厉查处,并通过新闻媒体曝光。

  据悉,今年5月份,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26号,下称《通知》)明确规定,禁止商品房预购人将未竣工或已竣工但未领取房产证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通知》下发后,广州市个别中介公司不顾国家明令禁止,采取先办理公证手续,待出房产证后再办理过户手续等方式违规代理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

  市国土房管局表示将定期组织对中介市场的巡查,一旦发现上述违规行为将进行严厉查处,并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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