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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充值羊城通获刑五年半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3日09:59 南方都市报

  非法充值羊城通获刑五年半

  第一被告涉嫌参与贪污13万余元,羊城通方面称利用时间差获利已无可能

  本报讯(记者陈捷生实习生王向阳)近日,备受关注的广州地铁公司值班员利用羊城通卡反复充值25万余元,并在各大超市疯狂销赃一案由海珠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第一被告

、地铁公司市二宫站值班员邓亮犯贪污罪、传授犯罪方法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零六个月。

  羊城通卡充值成功后,数据要用几秒钟的时间才能从地铁的充值器里传到羊城通公司的数据库。被告利用这个时间空档,强行断电或者中途抽卡,阻止数据上传到羊城通公司的数据库里,这样羊城通卡里充进了钱,但数据库里没有相应的记录,持卡人手里就这样多了这些凭空“变”出来的钱。

  法院审理查明,从2004年6月27日至10月间,地铁市二宫站值班员邓亮、谭建威在站票亭使用强行断电的方法非法充值羊城通。由于羊城通卡的充值限额为最高500元,两人与满堂红公司职员陈涛一起收集了51张羊城通卡,反复非法充值人民币13万多元,得手后持卡到各大超市购买各种电器。部分电器由陈涛负责销赃。

  这一“发财”手法还经口头相传,被市二宫站的另外4名值班员获悉,而西门口站站务员杨坤和地铁火车站站务员黄毅,也使用相似的方法对羊城通进行了非法充值。法院最后查明,9名被告共贪污了258397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邓亮、谭建威、林兆清、吴木联、曾庆权、冯启锋、黄毅身为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窃取国有财物,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被告人陈涛以贪污罪共犯论处。被告人邓亮、杨坤故意将犯罪方法传授给他人,均已构成传授犯罪方法罪。

  充值时,利用数据传送的几秒时间空档,以强行断电或者中途抽卡的方式来非法获利,这样的招数一经曝光,会不会给更多的不法分子有机可乘呢?昨天下午,羊城通公司有关负责人明确告诉记者,这种非法获利的方式已经不可能再出现。该负责人称,去年案发后,公司调查发现并不是羊城通系统的问题,而是某些开发商的某些充值机器没有经过羊城通终端检测,于是第一时间采取了措施,也已于去年8月份将所有问题全部解决,如今的数据全部是实时上传,没有漏洞可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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