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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出台相关人才激励保障政策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3日10:02 桂龙新闻网

  激励政策 五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

  “人才队伍存在总量不足,层次不高,结构不合理,高层次、高技能、复合型人才缺乏的问题。”南宁市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的相关负责人扬伟才说,政府鼓励和支持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经营管理人才和技能型人才以知识、技术、成果、专利、管理等要素,在国家没有明确限制的一切领域投资创业。经法定机构认定、评估的高新技术成果作价入股的

,所占注册资金的比例不受限制,由投资各方约定。属重点产业、重点项目、重点学科和优势企事业或人才小高地建设项目,除享受南宁市原有优惠政策外,还可以享受以下政策:国家列入划拨目录的项目,以行政划拨方式提供用地;未列入划拨目录的项目,除经营性项目之外,其他项目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定的地价优惠。

  而对区外企业、单位和个人到南宁市独资或联营新办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企业,或市内企业、单位和个人依托自治区人才小高地新办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企业,从生产经营之日起,对外来方的生产经营所得,五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新办的高新技术企业,经自治区科技主管部门认定后,自生产经营之日起,五年免征三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保障政策 来去自由畅通人才通道

  为鼓励人才小高地建设单位运用各种方式引进国内外人才和智力,畅通人才绿色通道,南宁市将实行“来去自由”的人才引进政策。启动实行引进人才居住证制度的户籍政策,对不迁户口的,在职称评聘、职务晋升、科研项目资助、项目投标、申请认定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住房、子女入学、开办企业等方面享受当地居民同等待遇。属于事业单位的人才小高地建设单位,引进的高层次紧缺人才,可不受专业技术职称聘用结构比例限制,有空编的允许自主引进,满编的可先进后出。

  此外,人才小高地建设单位要为各类人才落实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对跨我市不同性质单位流动到人才小高地建设单位工作的人才,由用人单位为其做好社会保险衔接工作。鼓励人才小高地建设单位为有突出贡献的人才建立补充保险。

  环境政策 人才共享推行兼职兼薪制度

  人才小高地建设单位可拥有更大和更灵活的分配自主权。企业和非财政拨款单位可自主确定分配机制和分配方式,可实行年薪制、股票期权制、协议工资制等。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除全额拨款外),在核定年度工资总额时给予倾斜。实行重大科研项目首席专家负责制,项目完成后,剩余的经费,属于国家和自治区资助的,经归口部门批准后,可留给项目承担单位用于补助科研发展支出;属于市资助的,可由其用于该项目的后续研究或奖励参与项目研究的有功人员。实行特殊津贴制度,其津贴开支,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的规定执行;属于单位自行决定的,由单位解决。推行兼职兼薪制度,实现人才资源共享。

  对做出突出贡献的人才进行及时肯定和表彰,并给予重奖。南宁市将建立政府奖励、用人单位奖励、社会力量奖励等多种奖励形式相结合的多元化的人才奖励制度和机制。

  据了解,到2010年,南宁将在食品加工、铝材加工、生物工程与医药制造、化工、软件、电子信息、会展、城市公共应急联动等行业里,建成若干个具有产业特色和产业优势、科技水平高、发展潜力大,层次高、专业化、环境好、效益佳的市级人才小高地,若干个具有县(区)域经济产业特点的县级人才小高地,并争取南宁市重点发展行业的部分市级人才小高地列入自治区级人才小高地。

  来源:南宁晚报选稿:韦力萍作者:张丽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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