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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类驾驶员不得从事春运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3日10:39 海峡网-厦门日报

  严重交通违法的营运者在春运期间超载或超速,应予以解聘

  本报福州讯 (记者 田家鹏)记者从21日在福州召开的全省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会议上获悉,我省对从事明年春运的驾驶人员的准入“门槛”作了严格规定,凡在2005年中发生过致人死亡的交通事故并在其中负主要责任、交通违法记分满12分未经过考试合格或尚有交通违法行为未处理的客车驾驶员,一律不得参加春运。

  明年春运将从1月14日开始,至2月22日结束。据预计,在此期间我省道路客流量将达到6820万人次,比今年增长2%。

  交通部门强调,严重交通违法的营运者以及2005年1月至11月期间,交通违法超过10次的驾驶员要列入“黑名单”库,入“库”人员在春运期间超载或超速的,客运企业应根据行业自律规则对其解聘,其他客运企业两年内也不得再聘其从事客运驾驶。(来源:厦门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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