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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企业不良纪录将在网上曝光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3日10:39 海峡网-厦门日报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上网查询我省建设企业及从业人员的信用档案

  本报福州讯 (记者 田家鹏)省建设厅近日发布《福建省建设企业和从业人员信用档案管理暂行规定》。按照该规定,我省将为本省及在本省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建设企业及从业人员建立信用档案。

  该规定所称建设企业包括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资质(资格)证书的规划、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房地产开发、房地产估价、城市房屋拆迁、物业管理、园林绿化、燃气运营、工程招标代理、造价咨询、工程质量检测等企业。该规定所称从业人员包括注册城市规划师、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含工程概预算人员)、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注册房地产经纪人、注册建造师(含施工企业项目经理)以及经考核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其他岗位资格证书的建设企业管理人员。

  据了解,建设企业和从业人员信用档案记录内容主要包括基本情况、业绩情况、变更情况、良好行为、不良行为、信用评定情况等六个方面内容。

  建设企业和从业人员信用档案在福建建设信息网上向社会公开后,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在网站上查询建设企业和从业人员的信用档案。基本情况、业绩情况、变更情况和良好行为记录在记录期内对外公布,不良行为记录公布时间为一年。有不良行为记录的建设企业和从业人员注册所在地在外省的,由省建设厅信用办将不良行为记录通知其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来源:厦门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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