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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立医院眼科事件追踪:9只眼球仍在"哭泣"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3日10:54 东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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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例白内障手术全部出现感染,其中9位患者侧眼球被摘除。近日,发生在安徽省宿州市立医院的这起由于医院与非医疗机构违法、违规合作而造成的医源性感染事件在当地产生了极其恶劣的影响。这么多人眼球被摘除,问题到底出在哪里?

  请听听:患者的诉说

  9只眼球被摘除的悲痛故事

  

  12月11日,宿州市立

医院眼科为10名患者做白内障手术。当晚一名患者出现眼痛,至12日上午,10名患者相继出现眼部肿疼、流脓等症状。12日下午,宿州市立医院派出车辆和医护人员,将10名患者紧急送往上海一医院治疗。13日,根据病情,上海方医院对其中8名患者进行了患侧眼球摘除手术,17日上午,又对第九名患者实施了同样的手术。

  12月21日,9名被摘除患侧眼球的受害者中有7人从上海回到宿州市立医院,在病房里,记者采访了部分患者及其家属。

  72岁的幼儿园退休女教师张淑玲面对记者禁不住潸然泪下。眼球被摘除后,这位满头银发的老教师心理上受到了极大的创伤。她一方面为本来就患有重病需要照顾的老伴反过来照顾自己而深感内疚,另一方面又担心老伴会因此而抛弃自己。同病房的其他人告诉记者,只要老伴离开病房超过半个小时,张奶奶就会大声呼号:“我要找我老头子,老头子不要离开我啊!”

  患者张辞华的大女儿告诉记者,她母亲在农村干了一辈子农活,已经65岁了,身子骨还非常硬朗。姐妹六个相继出嫁后,母亲与患有严重风湿性关节炎的老父亲相依为命。为减轻女儿们家庭负担,在每年收割季节,母亲都到他人家田地里拾别人漏掉的麦穗、稻穗,维持老两口的生计。

  老人的二女儿噙着眼泪告诉记者,母亲双眼都患有白内障,左眼在几年前曾做过白内障手术,因无钱植入人工晶体,效果很差。最近,视力稍好的右眼病情又加重。为了不让母亲双目失明,姊妹们省吃俭用凑了一笔钱,带着老人来宿州做手术。“俺们本想表表孝心,谁知却害了俺娘!”张辞华的几个女儿在病床边懊悔不已。

  家住宿州市桃沟乡的宋巨玲老人虽已年过八旬,但由于几个儿子家庭条件都不好,老人家自己还种了两亩地以补贴家用。由于两只眼睛都患有白内障且日益恶化,老人的视力越来越差,为了不影响下地劳动,老人咬咬牙卖掉2000斤小麦、500斤黄豆,还向村里的乡亲借了1000多元,凑足2800手术费来宿州做手术,谁知眼睛没治好不说,还被摘掉了一只眼球。“我以后的生活可怎么办啊!”说到这里,老人长叹一口气……

  今年33岁的王广风是10名受害者中唯一的年轻人,他告诉记者,感觉自己就像做了一场噩梦。事情发生后,真想推开病房的窗户跳下去,可想到家里还有老婆儿女,又不忍心抛下他们。

  请看看:违规的协议

  医院手术竟由商人来组织

  

  记者从宿州市卫生局了解到,当日对十名患者施行手术的主刀医生并非宿州市立医院医生,而是来自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九人民医院眼科的徐某。

  该医生是由某科技贸易有限公司组织到宿州市立医院进行这批次手术的。

  为什么医院的手术要由商人来组织实施?!

  为什么外地医院的医生会在宿州市立医院做手术?!

  在记者一再追问下,一份医院与非医疗机构违法、违规合作的协议浮出水面。

  原来早在2003年11月,宿州市立医院就和某科技贸易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份合作协议,协议规定由公司提供部分医疗器械、白内障手术用的人工晶体,组织眼科专家、护士到宿州市立医院开展白内障手术,宿州市立医院负责组织病员,提供手术室和相关设备材料,并负责手术前后的病人处理工作。每进行一例手术,公司收取2100元,其余收入归宿州市立医院。协议有效期为5年。

  据记者了解,12月11日进行的10例手术,每例手术费为2800元左右。

  宿州市卫生局有关负责人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医院不能和非医疗机构签订医疗服务协议。宿州市立医院和不具备提供医疗服务资质的公司签订的协议,属于严重违规。

  宿州市立医院副院长施进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邀请外医院医生来本院进行手术,需经过以下程序:医院所在科室向医院医务科提出申请,医务科批准并报分管副院长签字,医务科向对方医院医务科发出邀请,对方医院同意并指定医生前来进行手术。

  施进说,12月11日的10例白内障手术,没有经过以上所有程序,医院医务科事后才知道有外院医生到本院进行了手术。

  记者随后了解到,宿州眼球事件事发以前,宿州市立医院在两年时间内已和该科技贸易有限公司先后组织实施相似手术200多起。

  【严肃处理】

  宿州市立医院被取消二级甲等称号

  事件发生后,宿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有关领导多次看望患者,并要求有关部门全力安排好患者的进一步治疗,稳定患者亲属的情绪,并对“眼球事件”进行全面深入的调查。

  安徽省卫生厅经初步调查认为:该事件是宿州市立医院管理混乱,与非医疗机构违法、违规合作,严重违反诊疗技术规范并造成严重后果、社会影响极坏的医源

性感染事件。安徽省卫生厅经研究决定:取消宿州市立医院二级甲等医院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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