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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有关部门针对海滨路存在问题加强执法管理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3日11:19 大华网

  本报讯(记者李岱娜)在海滨路及观海长廊上搭设戏棚、设摊经营、乱吊挂、乱吐痰等一系列影响市容环境卫生行为都属于违法行为,有关职能部门将依法予以查处。近日,金平区政府与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联合发布了《关于综合整治观海长廊的通告》,针对存在的环境卫生问题提出整治要求。

  海滨路是我市的主要道路,而观海长廊则是汕头新八景之一,是我市的重要景区景

点。但长廊上各种随意占道经营、摆设茶座、随地吐痰、便溺等现象一直以来都比较突出,严重影响了我市的城市形象。为此,《通告》严禁一切单位和个人在海滨路及观海长廊上从事各种违法占道行为,严禁设置各种影响市容观瞻的物品,包括遮阳物(伞)、广告布条等乱吊挂、乱堆放违法行为;严禁毁损花木、草地、雕塑、护栏等公共设施;严禁乱倒垃圾、乱涂乱贴、乱吐痰、便溺;严禁从事卖淫、赌博、算命等,对上述违法行为,由公安、城管执法、环境保护、卫生等政府职能部门依据各自职责依法查处。同时,按照本月开始施行的《汕头市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对违法行为也将予以处罚,如随地吐痰、便溺等可处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12月21日清晨,记者随同执法人员对海滨路及观海长廊周边的占道经营进行整治,并向群众派发《通告》传单。执法部门呼吁广大市民要讲文明、讲卫生,自觉遵守有关法律规定,让海滨路及观海长廊充分发挥其景观、休憩的功能。

  (责任编辑:许少丽、林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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