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假日“吃”公款,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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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3日12:31 兰州晨报 |
省政府对2006年部分节假日工作作出安排 本报讯(记者梁峡林)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发出通知,对2006年部分节假日放假工作进行了部署安排,要求各地各部门认真执行元旦、春节等节假日放假规定,不得利用节假日名义搞公款旅游、相互宴请等活动。同时要求各单位要对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做出周密部署,坚持实行领导带班值守制度,对各种突发事件及时上报并采取应急措施。 部分节 假日放假时间安排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的安排,2006年部分节假日放假时间安排如下:元旦:1月1日-1月3日放假,共3天。 其中1月1日为法定假日,将2005年12月31日(星期六)、1月1日(星期日)两个公休日调至1月2日(星期一)、3日(星期二),2005年12月31日(星期六)上班。 春节:1月29日-2月4日(农历大年初一至初七)放假,共7天。其中,1月29日、1月30日、1月31日为法定假日,将1月28日(星期六)、1月29日(星期日)、2月5日(星期日)3个公休日调至2月1日(星期三)、2日(星期四)、3日(星期五),2月4日(星期六)照常公休,1月28日、2月5日上班。 “五一”:5月1日-5月7日放假,共7天。 其中,1日、2日、3日为法定假日,将4月29日(星期六)、4月30日(星期日)两个公休日调至5月4日(星期四)、5月5日(星期五),5月6日(星期六)、5月7日(星期日)照常公休,4月29日和4月30日上班。 “十一”:10日1日-10月7日放假,共7天。 其中,1日、2日、3日为法定假日,将9月30日(星期六)、10月1日(星期日)、8日(星期日)三个公休日调至10月4日(星期三)、5日(星期四)、6日(星期五),10月7日(星期六)照常公休,9月30日、10月8日上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