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何辜,老替你们背黑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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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3日13:00 信息时报 |
椿桦 一个三口之家,一个月用了20多万元的电费,这事儿你肯定没办法相信。但它就在近日发生了,一户很不走运的广州居民摊上了这档子事儿。据《广州日报》报道,冼女士日前收到了10至12月份的电费单,上面赫然显示:她家两个月共用电77万多度,共计电费47万余元。供电部门的解释仍是毫无创意:数据传输引起。看来责任还得由电脑背。 笔者想起不久前河南几家电信运营商出的一次“错”。看上去,他们犯的是小错:平均每个用户每年仅多收3元钱,由于河南电话用户有300多万,这样,他们“一不小心”就多收了上亿元。错误原因当然如出一辙:电脑所致! 目前,公用事业错收费事件频频发生,随便在网上搜索一下,便能发现不胜枚举的相关投诉案例。公用事业是涉及面极广的行业,处理收费理应慎之又慎,可偏偏在这个领域差错百出,原因肯定不简单。 现如今,各行各业都是电脑收费,电脑错收一分钱,摊到亿万家庭就是一笔庞大的数字。从总是多收而不会少收这种现象来看,收费单位想必最清楚什么叫“差之毫厘失之千里”这个道理了。反正小错没几个人追究,即使有追究,电脑可做挡箭牌:要么是电脑错不了,要么是电脑错了,非人为故意,你爱信不信。没办法,谁叫公用事业是市民生活所必须,谁叫它们垄断了最大和最稳定的顾客群!这种先天性的优势所在,要求包括脾气很大的市民在内的所有顾客都必须学会宽容。由此看来,出错不可能都是电脑所为,操纵电脑的人脑也是一方面原因。 监管不力则是出错的主因。电信运营商脱离作为公用事业的邮电部门后,渐渐地不再具有垄断性质。为了利于竞争,有些运营商都出台了这样的规定:错收一次,双倍赔偿。但作为供水供电供气等这样的垄断性行业,却几乎没有这样的条例。就拿供电营业条例来说,确认错收了用户电费,最多也就是照价退还了事。既然做错了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压力,那多错一次又如何呢? 广州的冼女士虽然被错收47万元,但她还算幸运,因为这个错过于夸张,供电部门无法将错就错。而对于像河南电信运营商这样的“小错”,在全国又有多少人能够发现并得到补偿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