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呼声调查:南县原沙港市农具厂职工不属参保范围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3日15:36 红网

  红网长沙12月23日讯 (记者一木 实习生 林其玲 ) 近日,记者收到湖南省益阳市南县的网友在红网《百姓呼声》栏目的投诉,反映南县原沙港市乡农具厂解散后,厂财产没有得到合法处理、厂职工也没有得到应有的退休保障等问题。记者立即就此事与南县政府取得联系。

  据网友反映,南县原沙港市乡农具厂的房屋土地和财产是全厂职工用自己的双手创

造的财产,1985年农具厂解散时,其财产没有依法处理,而是收归乡政府所有,严重侵犯了全厂职工的合法权益。网友还反映原该厂干部职工没有得到应有的社会保险安置等问题。

  南县人民政府接到红网的调查函后,南县常务副县长陈建国当即批示“速落实”,并派县政府办副主任组织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及青树嘴镇人民政府(原沙港市乡)有关人员进行调查核实。12月8日,红网记者得到南县人民政府就此事的回复。

  南县人民政府在回函中称:关于原沙港市乡农具厂厂房等资产的处置情况,县政府认为农具厂由原沙港市乡(解放初期的县四区)政府投资始建于1957年,即篾业社。1958年成立长浩人民公社,篾业社改名公交部,属公社和县二轻局共同管理,是自负盈亏的社队集体企业单位。当时公交部效益较好,公社企业管理部门曾适当收取一定的管理费。1961年长浩人民公社拆设为沙港市人民公社和八百弓人民公社,公交部重新更名为篾业社。1978年,南县人民政府根据1977年国发(66)号文件精神,将乡镇篾业社(除三仙湖镇、茅草街镇、南洲镇的篾业社收归县二轻局管理外)规划人民公社管理,其沙港市篾业社改名为农具厂。性质为沙港市乡镇集体企业。1983年,农村开始实行土地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具厂的效益逐步萎缩,该厂部分职工自动分离另择他业。1985年初,农具厂已面临破产,当地乡政府派出工作组,并由当时的乡政府干部曹科文、曾绍云两人负责清点资产,经农具厂全体干部职工大会表决同意,对厂房、原材料和机械设备等市价进行处置,所得资金全部按干部职工的工龄、级别等分类补偿给了干部职工,不足及亏损部分由乡政府财政填补。同时,乡政府宣布农具场解散,干部职工不予统一安排,由他们另谋职业。处置后的房屋转交给了当时新办的乡涂料厂。对农具厂宣布解散和资产处置之事,从1985年至2003年均无人提出异议。目前该厂职工健在的只有8人,大部分生活都还过得比较殷实,个别困难户则视同普通贫困家庭予以救助。

  南县人民政府经调查核实,认为青树嘴镇政府没有侵占农具厂资产,更没有侵犯农具厂职工的合法权益。

  关于农具厂职工要求解决社保的问题,南县政府在回函中表示,青树嘴镇政府曾向县政府积极反映过,但因该厂的企业性质是乡镇集体企业(社办企业,且于多年前宣布解散,人员已经得到补偿。),根据现行养老保险政策,该厂职工目前不能纳为社会养老保险统筹范围。理由有两点:一是不符合国发[2000]8号文件精神,即未参加社会保险、停产多年和无缴费能力的集体企业,不再整体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范围。二是不符合县集体企业参保政策,南县明确提出集体职工参保对象是经劳动部门办理了招工手续的正式职工。经劳动部门核查,农具厂职工无招工依据,不属参保对象范围。

  (稿源:红网)

  (作者:林其玲 一木)

  (编辑:阿水)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