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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某肇事致一死四伤 五受害人经调解共获赔104.7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3日16:40 大华网-汕头特区晚报

  本报讯记者王开颖、通讯员宿华文报道:最近,金平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5宗重大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系列纠纷案,当庭履结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金额合计104.7万元,创下了汕头市法院系统历年来受理此类纠纷实际赔偿数额的最高纪录。该案的受害人在得到及时救济后,连声称赞主办法官公正司法、一心为民,并请求法院从轻处理肇事司机。

  一场车祸引发百万索赔纠纷

  今年3月29日,被告郑某驾驶一辆小客车从汕头往揭阳方向行驶,途经国道206线某路段时,因雨天操作不当致车辆失控冲过中心隔离后摔入对向车道,碰撞到一辆迎面行驶的小客车,致该车驾驶员陈某当场死亡,乘客王某、李某则构成七级伤残,乘客吴某、黄某分别构成九级和十级伤残。交警部门经现场勘查后认定,郑某应负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5月16日,在车祸中丧生的陈某之妻及其两个未成年儿子作为原告向金平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肇事司机郑某和肇事车辆的登记车主连带赔偿因车祸致陈某死亡的赔偿金32.8万多元。5月31日,在车祸中致残的王某、李某、吴某和黄某4名伤者也分别向金平区法院提起诉讼,5宗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的原告提出的索赔金额共约150万元。

  被告人下落不明财产难查清

  然而,被告郑某事发后下落不明,这5宗案件的原告及其亲属为此多次到省、市有关部门上访,并把最后一线索赔希望寄托在法院及办案法官身上。金平区法院受理这一系列案件后,及时采取司法救助措施,并迅速组成合议庭。尽管各原告提出了财产保全的申请,但郑某并非汕头本地人,开庭时也未到庭,财产状况难以掌握。更为棘手的是,肇事车辆的登记车主称该车已卖出多年,对要求其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感到难以理解,抵触情绪很大。

  打破惯例悉心调解消除矛盾

  面对困境,金平区法院多次召集合议庭及相关业务庭负责人分析研究案情,主办法官郑汉荣经多方调查,了解到被告居住在揭阳市及其财产状况等情况后,与合议庭成员和法警四赴揭阳,在当地法院的配合下,查封了被告的相应财产。

  按惯例,在构成刑事犯罪情况下的一般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基本上都是以通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方式予以处理。而金平区法院却大胆打破了这种习惯做法,通过对案情的深入研究,认为肇事者郑某已涉嫌交通肇事罪,应予刑事立案,公安机关很快将肇事司机郑某抓获归案。法院领导及主办人员还积极做好当事人的调解工作,晓以利弊,最终促成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庭履结,由被告人郑某的亲属代为全额赔付5宗案件的原告损失共计人民币104.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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