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工商系统开展集中整治“霸王条款”行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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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3日18:13 新华网 |
新华网沈阳12月23日电(吴宏 张宝华)辽宁省工商系统从12月22日起至明年2月底,开展集中整治“霸王条款”行动。 据介绍,此次专项整治的范围包括全省大中型商场、超市、连锁店、酒店、旅行社等,对有以下违法格式条款的经营单位将依法予以处罚:“促销、打折、特价商品概不退换”;“出店或开包、包装物缺损概不退货”;“买一赠一,赠品不实行三包”;“珠宝商品 不退换,金银饰品不退换、不维修”;“本店有权终止或取消本券”;“本寄存柜丢失物品,不负保管及赔偿责任”;“洗涤衣物丢损,按洗涤费的倍数赔偿”;“免费泊车,盗损责任自负”;“旅(顾)客未寄存的贵重物品被盗或丢失,责任自负”;“因旅游人自身原因,不能随团出游,旅游团费一律不退”等。 (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