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源头反腐跃上“前台”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3日18:28 新华网

  在普通群众和一般干部眼里,纪检人员多是在干部出现腐败问题时才出现。但在江苏省徐州市,纪委办案人员现在用于查案的时间只是日常工作量的1/2,其他时间都用于帮助有关部门针对案件暴露出来的问题进行建章立制,堵塞漏洞。

  “纪委工作从‘幕后’走向‘前台’,把大量精力放在预防犯罪上,强化制度建设和开展警示教育,是反腐败工作的治本之策。”徐州市纪委书记陈美行在此间召开的“淮海

论坛”上说。

  党中央一直高度重视反腐败工作。今年1月,中央下发了《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强调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纲要》的出台被认为是我党“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根本举措”。

  徐州市推行的“1+4”办案工作法就是在这一背景下出台的。所谓“1+4”办案工作法,就是通过查办一个典型腐败案件,同时做好诫勉谈话、民主生活会、建章立制、警示教育四个方面工作。纪委内部进行资源整合,宣教人员参与办案,办案人员参与建章立制,从而改变了过去条块分割、信息不畅的问题。

  徐州市纪委秘书长赵兴友告诉记者:“事实上,纪检监察机关查办的腐败案件本身就是最生动、最有针对性的制度建设和警示教育资源,充分利用好这些资源,对于预防腐败具有事半功倍的作用。”

  徐州市按照新办法查办的第一个案件是徐州物资集团原经理傅某受贿160余万元、贪污14万元的案件。办案人员总结出其单位领导班子在企业管理经营方面的大量漏洞和制度缺陷。经过整顿,该集团先后修订完善了市场租赁公开竞标、工程招投标等制度。今年1月~11月,该集团租赁收入增长35%,生产资料市场成交额达125亿元。

  腐败问题的产生与我国社会转型期的制度缺陷息息相关。徐州市通过查办腐败案件,发现许多案件后面都有“小金库”的影子。为此,该市把清理“小金库”作为治理重点,清查违规资金9000多万元,立案106件。

  徐州市的纪检人员还发现,查办案件往往可以找到许多解决社会热点问题的治本之策。被查出收受贿赂的徐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原院长郭某是从医生成长起来的医疗专家。他在被查办期间,主动写出了关于医疗系统各种漏洞和堵塞漏洞的具体办法。如针对医药代表给开药单的医生发回扣的做法,他建议对医院用药统计数字实行交叉密码管理,必须有不同机构同意才能统计到医生开出的药方,这样医药代表由于没有用药统计数字,便无法发放回扣。

  根据郭某的建议,市纪委督促指导市卫生局建立了关于《医院药品用量动态监测及超常预警制度》、《医生处方评价制度》、《药品返款按比例公示制度》等10多项制度,有效遏制了当地医疗行业在药品采购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

  此外,在全市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大会上,郭某对走上犯罪道路的一番分析和忏悔,也让许多干部动容。会后,一家医院的科室主任、副主任和其他医生主动退出了医疗器械回扣款200多万元。

  制度缺陷引发的问题,最终还是要靠完善制度才能解决。今年以来,徐州市相继出台了100多项具有本地特色和行业特点的反腐倡廉制度,其中包括《关于加强对党政一把手监督的实施办法》,重点解决一把手监督难的问题。针对村官腐败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徐州市在全市村级干部中推行“勤廉双月述”制度,即村干部每两个月就履行职务、财务支出和廉洁自律情况向党员代表和群众代表通报情况,接受质询。

  据介绍,由于推行这些制度,今年以来,该市各部门一把手马失前蹄的现象明显减少,县处级一把手违法违纪案件同比下降了33%。农村上访事件也大大减少。

  陈美行说,依法查办腐败分子是纪委工作的天职所在,“但是通过查案堵塞制度漏洞,加大教育监督力度,使更多的干部不犯错误或少犯错误是纪委同样重要的职责,也是反腐败斗争取得最后胜利的根本所在”。 本刊记者 姜涛

   监督“一把手”:徐州探索从制度源头遏制腐败

  新华网南京12月13日电(记者 姜涛)江苏省徐州市2005年以来出台了一系列监督政策和措施,力图从源头上解决“一把手”腐败这个难题。

  今年秋天,徐州市召开了全市领导干部警 示教育大会,4名在押的原党政“一把手”将自己的犯罪过程、犯罪根源和给社会造成的危害作了解剖。会后的调查表明,绝大多数干部都认为这样的报告起到了一般讲道理、提要求所起不到的警示教育作用。

  在12月10日召开的“淮海论坛”上,徐州市纪委负责人向记者介绍说,这是该市为了有效监督各部门党政“一把手”采取的众多特殊举措之一。2005年6月22日,徐州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对党政“一把手”监督实施办法》,进一步促进对“一把手”监督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据了解,《实施办法》从监督内容、监督办法和监督保障方面详细规范了对“一把手”的监督制度,规定“一把手”年初要作出廉政承诺,年中对照检查,年末组织考评考廉,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民主测评,测评结果进行公示。《实施办法》规定,若“一把手”因对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管理不严等给工作带来严重损失、造成恶劣影响,要引咎辞职。

  近两年来,徐州市为加强廉政建设和对“一把手”监督先后尝试和出台了几十项措施,建立健全了廉政、勤政和各种类型的监督网络,这为新近实施的对党政“一把手”监督办法奠定了基础。

  对“一把手”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是完善对“一把手”监督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徐州市在这方面也做了积极探索,规定审计结果纳入“一把手”个人档案,列入考核资料,作为职务调整、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2004年以来,该市已经对100多个单位“一把手”进行了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共查出违规金额2.2亿多元,并根据审计结果平调62人,晋级7人,免职15人。

  徐州市还出台了《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审计内容包括“一把手”任期财政预算管理、使用情况,国有资产管理、使用及保值增值情况,重大投资决策和效益情况等,目的是分清“一把手”在重大经济活动和经济事项中的直接责任和主管责任,以此监督领导干部的经济权力运作行为。

  徐州市实施“阳光权力工程”,在最容易导致腐败的选拔干部中实行民主推荐,在重大建设项目决策中实行集体票决,这些举措大大减少包括“一把手”在内的众多官员以权谋私的机会。

  实践表明,徐州市这种主体透明的监督体系和相互配套的监督网,从制度上有效防止了“一把手”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今年以来,全市立案查处县处级“一把手”案件比去年同期下降33%。

  12月10日,来自淮海经济区内的江苏、山东、河南、安徽4省26个城市的纪检监察部门的负责人聚会江苏徐州,就如何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中发挥惩治的重要作用,如何发挥查办腐败案件的治本功能等问题进行深入探讨。(完)

  来源:新华社/半月谈杂志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