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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化不应制造社会不稳定因素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4日00:04 红网

  近几年来,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大大加快,在政府力量的主导下,越来越多的农民被裹进这一社会变迁。据不完全统计,到目前为止,全国约有4000万农民在这一过程中转化为城镇居民。农民变市民,他们喜悦之中内心却满是彷徨,以及在失去土地这一基本的生产资料和生活保障之后的失落。和农村户口一同失去的,是他们的猪圈、耕田以及建立在这些农村特有生活、生产资料基础上的踏实感。

  城市化过程,不过是“农民变市民的精神上的满足”。买断农村“工龄”,“务农无地、上班无岗、低保无份”的农转非人员,只能寻找新的生存方式,但由于缺少文化和技术,加上村集体企业近年来纷纷关门,再就业又困难重重,只有“待岗”,再加上没有社会保障,上访乃至铤而走险成了不得已的选择。据中国社科院专家介绍,2004年上访事件明显增多,其中相当一部分增加的上访者是因失去土地而又未得到妥善安排和适当补偿的农民。毫无疑问,农转非人员已经成为一个需要给予特别关注的社会群体。

  为破解城乡二元社会结构,城市化是社会发展的必然选择。经过多年的发展,我国城市化水平不断提高,城市化开始进入快速发展期。据中国社科院的专家们分析,我国城市化率已从1993年的28%提高到2004年的42%以上。然而,城市化进程的超速发展,使得农转非人员的境遇每况愈下,逐渐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这已是不争的事实。四川省社科院社会学所研究员胡光伟认为,在目前城市化的加速过程中,土地城市化的速度大大快于人口城市化的速度,出现了大量无地、无业的“农民”,尤其是大量农村外出务工的劳动力在城市里享受的公共权利、公共服务与拥有户籍的市民相比还有极大的差别。

  推进城市化进程的大战略没有错,但关键是不能失之于战术的不当,不能脱离实际搞跨越式的“大跃进”,而是应根据经济发展的水平、发展的速度、城市的承载能力,进行有序的、循序渐进的发展,即城市化的步伐要和经济发展的总体水平相适应,不能够揠苗助长。在这个过程当中,特别是要保证农村人口的有序转移,要免除其后顾之忧,绝不能以牺牲农民的利益来加快城市化发展。中国城市化不应是“要了你的土地,要了你的树、你的粮食却不要你的人”,遗憾的是“中国的城市化一直很粗暴地把农民排除在外面”,致使他们务农无地、上班无岗、低保无份。而失去了“安身立命”的土地,农民终难逃脱衣食无着的可悲下场。而这又是非常可怕的,“当吃饭成了问题,再加上土地是被城市剥夺的,他们会对城市抱有敌意,这就是为什么这几年城市治安问题突出的原因了。”由于制度性障碍和农民经济承担能力较弱,失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率较低,又不能享受失业、退休、医疗保障,这就是新的社会不稳定因素增长的原因所在。

  现代农业经济理论认为:每征用一亩地,就伴随着1.5个农民失业。据不完全统计,近7年来全国有近亿亩耕地被征用,其直接后果是造成了4000多万徘徊在城市边缘的“失地大军”。中国的城市化过程中必然要面临大量农民的身份转化问题,但是现在城市本身不可能提供如此多就业岗位。“现在的中国城市还进行保卫城市的政策,在就业政策上倾向城市人口,城市人有医疗保险就业保险,农村人却没有保障。”专家认为,中国城市化每年以2%的速度行进并不是一件太乐观的事情。

  中国的城市化到底该如何走?城市化的目的是让更多的农民尽快从土地中解放出来,土地能否换回失地农民的保障就成为解决失地农民问题的关键。城市化绝不仅仅意味着人口的自由迁徙,城市化意味着社会结构的大变革。有关专家指出,要根本解决失地农民问题,必须切实实现失地农民以“土地换保障”,加快农民的市民化和城乡统筹发展的步伐,妥善处理好土地征用过程中的争议、农民的利益保护等问题。

  (稿源:红网)

  (作者:郭立场)

  (编辑:杨国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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