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别让“少杀慎杀”演变成“该杀不杀”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4日00:06 红网

  日前,贵州省高院以“认罪态度好”为由将中院一审获死刑的恶性杀人案犯改判“死缓”,在当地引起轩然大波和强烈争议。(现代快报12月23日)

  这起被称为“恶性的杀人案”,其“恶性”究竟达到了怎样的一种程度?2004年10月10日,19岁的崔英杰和17岁的宋金宁持刀抢劫工厂子弟中学高三女生王兰现金15元后,将其挟持到山上轮奸,又将王兰挟持到她的宿舍再次抢劫现金40元后,在挟持到蜜蜂水库的途

中再次将王兰轮奸,后推入水库企图将其淹死,因王兰会游泳未果,二人即持石头朝王兰的头部乱砸,致其死亡后抛尸于水库中。

  这种绝灭人性的杀人魔鬼,安顺市中院审理此案的审判长在与记者沟通中认为,“崔英杰就该判死刑!”而贵州高院的二审法官却生怕这样的杀人魔鬼在人世间绝了种,竟然放他一条生路,改判死缓。在这里,笔者想提出以下一些问题,参加到这场争议中来。

  第一个问题:“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这是我国坚定不移的法制理念,也是法官审理案件的最高原则。既然高院二审法官认定了被告恶性抢劫轮奸杀人的犯罪事实成立,法官就应该依法定罪量刑,该杀的就应该判处死刑。无论案犯嫌疑人的态度如何,都是不能把这条原则演变成“以坦白交待为依据,以认罪态度为准绳”的。在审理中,如果只有案犯的交待,没有铁的事实证据,法官能定罪量刑吗?如果有了铁的证据,即使案犯闭口不言,法官也是可以定罪量刑的。至于“认罪态度”,可以看成是被告对自己所犯罪行的一种忏悔,人之将死其言也善也真;也可以看成是鳄鱼的眼泪,妄图死里逃生,东山再起,卷土重来。再说这个“认罪态度”是一个橡皮,伸缩性是很大的,完全取决于法官的认定,随意性非常之大,是难以把握和令人信服的。

  第二个问题:“少杀慎杀”岂可演变成“该杀不杀”?近几年有人主张取消经济领域犯罪的死刑,说得还是有道理的。但鉴于目前腐败的严重,这一建议立法机关尚未采纳,更谈不上取消杀人犯罪的死刑。多杀人并非好事,笔者是举双手拥护“少杀慎杀”的,为此最高院已收回死刑复核权。但是“少杀慎杀”绝不等于“该杀不杀”。如果崔英杰这样的恶性杀人魔鬼都可以免死,那无异于就该全面取消死刑了。也可能有人说,崔英杰同样判了死刑的,只是缓期执行而已。说得多轻巧,一个“缓”字,那是生死两重天啊!在目前的情况下,如果杀人魔鬼可以免死,更多的杀人魔鬼就会出笼,更加肆无忌惮,无恶不作,百倍疯狂,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还有安全可言?杀人魔鬼崔英杰两次抢劫、两次轮奸女学生王兰,仅凭这就可以判处魔鬼的死刑,何况轮奸之后又将她残忍的杀害,无辜者惨死了,而制造惨案的魔鬼却可以活下来,而且居然是法律让他活下来的,这对无辜的死者是公平公正的吗?

  第三个问题:省高院在审案中是否有猫腻引人质疑。有的怀疑被告崔英杰有背景,现在看来还无真凭实据,但有两点则是事实。一是被害人的嫂子张女士在案件重审中,曾五次到高院,高院却“一直说这个案子复杂,还得等一等。突然有一天,我们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接到了贵州省高院的终审判决书,改判崔英杰死刑,缓期二年执行”。请问贵州高院,你们都认定“被告犯罪事实清楚”、“罪该处死”,在定罪量刑上与中院一审并无任何区别,“复杂”之说从何而来?难道有人打招呼了你们难予判处?按规定,家属有权参加二审的旁听,为何又在“等一等”之中,对家属保密审判期,避开家属审判,突然发出改判死缓的判决书?家属参加旁听一是权利二是旁听了应该没什么可怕,为何要将死者家属排斥在二审的旁听之外?这诸多疑点,贵州高院有责任向受害者家属和社会公众作一个有说服力的交待。

  第四个问题:赔偿立案“理由充分”,为何又迟迟不予立案?受害者家属的受托律师刘鹰说“我正在替王兰家代理民事赔偿案,这个案子的阻力也特别大。不知何故,安顺市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均认为立案理由充分,但到现在还没有结果。”这和贵州高院的终审判决书“依法应该判处死刑”,“但因认罪态度好,可不立即执行,特判处死缓”一样,安顺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是否也在做“但是”后面的文章,因“案情复杂”,还要“等一等”,最终以法律的手段否定受害者家属“理由充分”的索赔请求呢?!

  我们希望法院的法官都是秉公执法的好法官,但对那些枉法判决的法官该怎么办呢?!

  (稿源:红网)

  (作者:陈名重)

  (编辑:杨国炜)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