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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省级干部因矿难受处分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4日03:15 人民网-江南时报

  新华网12月23日电2005年12月23日下午,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会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李毅中公布了去年11月份以来发生的6起煤矿特别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结果,以接受社会的监督。据统计,今年以来煤矿发生一次死亡30人以上特别重大事故11起,尤其是发生了4起一次死亡百人以上的事故,伤亡惨重,损失巨大,影响恶劣。目前,今年发生的11起煤矿特别重大事故,已调查结案6起,其中2月14日发生在辽宁阜新孙家湾煤矿的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处理结果已在5月份公布。另外的5起事故分别是:3月19日山西朔州细水煤

矿瓦斯爆炸,死亡72人;5月19日河北承德暖儿河矿业公司煤矿瓦斯爆炸,死亡50人;7月2日山西忻州宁武县贾家堡煤矿瓦斯爆炸,死亡36人,并蓄意瞒报事故;7月11日新疆阜康市神龙煤矿瓦斯爆炸,死亡83人;8月7日广东梅州兴宁市大兴煤矿透水,死亡121人。

  此外,去年11月28日陕西铜川陈家山煤矿发生瓦斯爆炸,死亡166人,事故调查处理结果23日也一并公布。以上6起事故共造成528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2亿多元,经调查认定,都属重大责任事故。

  李毅中表示,这些事故充分暴露出当前煤矿安全领域存在的问题,要吸取教训、认真整改,这些问题具体反映在以下五方面:抗拒执法,非法生产;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管理混乱,规章制度形同虚设;有关部门监管不力;事故背后的腐败充当了保护伞。

  经国务院同意,对陕西铜川、广东兴宁等6起煤矿特别重大事故的222名责任人作出处理。其中,移送司法机关96人,党纪政纪处分126人,行政撤职40人。这6起事故都属重大责任事故。6起特别重大矿难处理中,2名省(部)级干部、18名地(厅)级干部、41名县(处)级干部等受党纪政纪处分。陕西省原副省长巩德顺受行政记过处分,广东省副省长游宁丰受行政记大过处分。责成陕西省人民政府、广东省人民政府向国务院作出书面检查。

  监察部副部长陈昌智说,在事故调查中,还查处了广东兴宁、新疆阜康、山西宁武3起事故涉及的政府工作人员入股煤矿、权钱交易、瞒报事故等问题,相关责任人均已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经查,广东兴宁大兴煤矿“8·7”事故背后存在兴宁市公安局主要负责人“保护”身为警察的矿主曾云高从事非法煤矿经营活动、兴宁市党政机关多名干部投资入股、个别工作人员收受贿赂等问题。

  《江南时报》(2005年12月24日第十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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