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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规范派出所民警执法行为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4日05:15 山西日报

  严格执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对所办案件终身负责

  没有通过执法资格考试的民警,一律不准上岗执法

  本报12月23日讯 (记者左燕东 通讯员胡建华)作为公安机关的基层单位,派出所是与群众日常接触最频繁的一线。与过去的“稀拉松”、“脏乱差”、“冷硬横推”相比,

如今的派出所在不断加强正规化建设中,民警执法为民的意识明显增强。在今天上午召开的全省公安派出所建设电视电话会议上,推进派出所建设和警务改革,规范派出所民警执法行为成为明年我省派出所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

  从2003年以来,我省公安机关着力加强公安派出所建设。目前,全省共有305个派出所实行了新型警务模式和“三警联动、打防管控一体化”的警务运行机制,取得了明显的效果,到2007年底,这一改革将在全省全面推行。

  在建立健全执法制度,进一步规范派出所民警执法行为方面,会议重申,全省各级公安机关要在派出所严格落实执法资格考试制度,没有通过执法资格考试的民警一律不准上岗执法。要在派出所广泛开展执法质量考评活动,并把考评结果与派出所等级评定工作直接挂钩。要严格执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每个民警都要对所办理的案件终身负责,对于执法办案过程中有重大过错导致严重后果的责任人员,不管人到哪里,都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日报网络编辑:徐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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