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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十高速公路征迁补偿资金近725万元被挤占、挪用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4日05:56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记者 梅军 通讯员 伍雁) 襄十(襄樊至十堰)高速公路襄武段及连接线工程的征迁补偿资金中,有近725万元被挤占、挪用和克扣。

  昨日,省纪委、省监察厅、省交通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对24名官员的处理结果,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4人,组织处理10人。

  2003年,襄樊市樊城区原副区长谢某在任区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副指挥长期间,挪用绿色通道建设费补助金11万元,划拨给区政府办公室作为经费;同年挪用高速公路建设协调费3万元,拨给自己的家乡修路,被襄樊市纪委、监察局处以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2001年6月,襄城区隆中办事处党委集体研究后,从所辖贾洲村挪用村征地补偿金15万元,用于购买小汽车。襄樊市纪委、监察局对原办事处党委书记陈某给予党内严重警告、行政降级处分。

  此外,还有的地方挪用村集体征地补偿金用于发放工资,交纳税费;有的截留青苗补偿费;还有的虚增支出,编造假账等等,侵害被征地群众的利益,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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