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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桩民事案受理九年没开庭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4日06:10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本报信阳讯“我9年前起诉的案件,到现在也没开庭,并且法官还把我们的案卷给弄丢了。”近日,信阳市平桥区的翁应伟向记者投诉。

  翁应伟反映说,1996年,在平桥区明港镇做水果生意的胡思友等人与车主刘继银发生货运纠纷,胡等人将刘起诉到平桥区明港法庭,法官刘永海受理了此案。随后,胡思友等人申请了财产保全,请求法院对刘继银的货车进行扣押。“当时我欠胡思友等人一共4000多

元,法院却扣押了我价值12万多元的货车。并且我的车每停运一天,损失就是2000多元。我请求刘法官别扣我的车,可以扣相同价值的电视机或冰箱,但刘不答应,还是强行将车扣下。”刘继银说,他的车一共被扣了3天,损失了6000多元。后来他交了2000元钱,刘永海才答应将车放回。

  1996年7月5日,心中有气的刘继银专门委托翁应伟对胡思友等人提出反诉,刘永海正式受理了此案,但其后却一直不开庭。翁多次找刘永海要求开庭,刘总是以各种理由推托。

  2000年,刘永海调到平桥区法院。2005年10月,翁多次请求刘永海开庭审理他的案子,但刘永海仍以种种理由拒绝开庭。“我让刘永海将案件移交,他竟说案卷找不到了。我也曾向平桥区法院监察室反映过,但一直没有消息。从起诉到现在都9年多了,我的案子还没有开庭。”翁应伟说。他随后向记者出示了反诉胡思友等人的诉讼费用票据。

  记者随即采访了刘永海。对翁应伟反映的问题,刘先是说双方已经协商解决了。当记者告诉刘永海当事人还在反映此问题时,刘又说他在住院,等他出院后再解决。记者随后向平桥区法院监察室了解情况。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因管档案的人不在,无法给记者查询当年刘继银是否反映过此事。“我们问一下,若真有这事儿,将督促解决。”这名工作人员说。

  信阳天风律师事务所律师王道刚告诉记者,普通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一般是半年,特殊情况可延长到一年。

  □首席记者何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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