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犯在家坐月法官上门宣判 柳州中院“人性关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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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4日06:30 新桂网 |
-南国今报柳州讯(见习记者付柳雄)昨日,柳州市中级法院法官来到太阳村镇,对一名产下女婴才10天的女犯上门宣判。法官对坐月子的女犯上门宣判,彰显了柳州中院司法审判的“人性关怀”。 昨日上午9时许,柳州市中级法院刑庭法官驱车来到太阳村镇,被告人谭巧巧正抱着出生才10天的女儿在家中紧张等待。当法官宣读完终审判决:谭因犯职务侵占罪被判处 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后,谭痛哭流涕,感谢法官对她的关怀,并表示一定会改过自新。据了解,从谭临盆到坐月子,中院法官都是亲自上门提审、宣判,为此她特别感动。对谭巧巧宣判后,法官还来到受害单位下达了司法建议书,建议其加强保卫措施。上午11时许,法官回到法院对同案犯唐斌(谭巧巧男友)、谭仕贵、唐启良宣读判决结果。上述3人皆为广西鱼峰集团公司和鱼峰水泥公司员工,因窃取公司287吨水泥,一审时被判盗窃罪,分别被判处9至7年的刑期。 4人表示不服并上诉至中院。法官在实地调查后,认为一审判决事实清楚,但定性有误,该共同犯罪行为应属职务侵占罪。于是,在终审判决中,唐斌、谭仕贵、唐启良犯职务侵占罪,分别被判处4至3年有期徒刑。 编辑:韦怡 作者:付柳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