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要办学校先交几万元“风险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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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4日07:31 北方晨报 |
鞍山市首个民办教育管理办法昨日出台 本报讯 首席记者潘琳元报道如果想办培训班,成立培训学校,必须先交抵押金,以防培训机构违章无“法”处理。这成为在鞍山开办民办学校必须遵守的硬件条件。 昨日,鞍山市教育局出台了《鞍山市民办教育培训机构(非学历教育)设置与管理 暂行规定》,这也是鞍山市首个民办教育管理办法。硬件不合格不能办学校 要创办一所民办学校(培训机构),必须符合相关的硬件条件。首先,校舍要有消防部门的验收合格证明,简易建筑、危房、旅馆、饭店、舞厅等建筑的一部分、民宅(门市除外)等均不可作为教学场所。办学资金标准:“培训学校”注册资金(人民币)不得少于20万元,“培训中心”不少于10万元,“培训班”不少于5万元。 缴纳办学风险保证金 学校停办或解散,学生有保障。《办法》规定,培训机构要在指定银行建立培训机构退费准备金专户,由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监督管理,用于培训机构不按规定执行退费及其他办学风险的防范。退费准备金专户标准:“培训学校”5万元,“培训中心”3万元,“培训班”1万元。 收费标准须报批并公示 民办学校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不能随心所欲。培训机构可根据办学成本自主确定收费项目和标准,并报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和物价部门备案后,方可向受教育者收取费用,收取的费用应该主要用于教育教学活动和改善办学条件。学员主动要求退费的按有关规定执行,发布虚假广告造成学员退费的退还全部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