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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组织庭前调解法院愿当“和事老”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4日07:33 北方晨报

  本报讯 曹长锁 记者常琳报道 不到万不得已,人们一般是不会选择打官司的。真到了打官司的地步,双方的矛盾往往已经非常尖锐。有时案件虽然被判决了,却会引发当事人“一场官司三代仇”。鞍山铁东法院通过大力开展诉讼调解工作,取得了法院和当事人的双赢。

  今年1至10月份,铁东法院已审结民商案件2635件,其中以调解和经做调解

工作当事人撤诉的案件1728件,占结案数的65.6%。铁东法院将调解工作始终贯穿于民事诉讼全过程,并根据实际情况,把重点放在适时把握开庭当事人情绪尚未直接明显对立的诉讼“和平期”上,积极组织庭前调解,收到很好的社会效果。

  此外,铁东法院还积极为老幼病残妇及低保失业人员、城乡贫困居民提供司法救助,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确保这些人群打得赢官司。据不完全统计,从今年1月份至11月份,铁东法院先后受理1000多起老幼病残妇及低保失业人员、城乡贫困居民案件,为当事人办理减免诉讼费用多达160万元,维护了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用实际行动诠释了人民法院为人民的根本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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