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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开发银行将向甬发放贷款372亿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4日07:38 中国宁波网-宁波日报

  宁波日报讯(记者邓少华)国家开发银行将向我市发放贷款372亿元,主要用于城市基础设施、交通、能源电力等“十一五”期间重点项目的建设。昨天下午,市政府与国家开发银行浙江省分行签订了开发性金融合作协议。

  根据双方协议,372亿元贷款中政府信用贷款为102亿元,涉及10个重点建设项目:“五路四桥”城市主干道、东钱湖区域基础设施、东部新城基础设施、宁波杭州湾跨海大桥

、大碶)疏港高速公路、穿山疏港高速公路、绕城高速公路东段、绕城高速公路西段、象山港大桥、浙江LNG(液化天然气)电厂及接收站。

  除政府信用贷款外,国家开发银行还与我市达成了一批项目的金融合作意向,将发放总额度为270亿元的非政府信用贷款。

  作为政府的开发性金融机构,国家开发银行此前已先后向我市交通、电力、城市基础设施、临港大工业等一批项目发放长期贷款250亿元。

  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邵占维代表市委、市政府对国家开发银行长期以来支持宁波建设事业表示感谢,希望双方以此次签约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合作,实现互利共赢。国家开发银行浙江省分行行长徐勇表示,这次双方签订的开发性金融合作协议,标志着开行与宁波市新一轮大规模合作拉开了序幕,相信双方的合作会结出更加丰硕的果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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