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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管理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4日07:43 红网-湖南日报

  据新华社北京12月23日电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

  通知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做好各项应对准备工作,确保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要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对2005年底前未提出安全生产许可申请,以及2006年3月底前经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

要一律依法关闭。烟花爆竹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审批,严格按照“三同时”(即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规定进行安全审查和竣工验收。

  通知指出,烟花爆竹销售实行许可制度和配送制度。严格烟花爆竹销售单位的资质审核,建立健全烟花爆竹批发单位、零售网点的安全责任制和管理制度。

  通知强调,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在春节前开展一次大检查,实行联合执法,对非法生产、储存、运输、销售、邮寄和燃放烟花爆竹的单位和个人坚决查处取缔。铁路、交通、民航等部门要加强检查,严禁旅客携带烟花爆竹进站上车(船、机)。严厉打击向未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出售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等行为,从源头上杜绝非法生产烟花爆竹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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