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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写成“原告”“笔误”判决被叫停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4日08:59 南方都市报

  据新华社成都12月23日电四川邛崃法院一份判决书竟将原、被告弄错了。日前,邛崃市法院裁定中止执行,再审此案。

  据悉,此案被告王吉银夫妇本来和儿子、儿媳同住。儿子车祸去世后,儿媳方某和孙儿将王吉银告上法庭,要求将所住房子判归她所有,并让老人搬出去。邛崃市法院对此案作了判决,但判决书共有5处如“被告”写成“原告”,“成都市中院”写成“四川省中院”

等“笔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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