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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基础信息共享在全国推行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4日09:18 云南日报

  新华社北京12月23日电(记者冯晓芳)在工商登记并营业但未做税务登记的不依法纳税企业,以及注销了工商登记但仍营业的不规范行为今后将因企业基础信息共享的全国范围推行,而没有了“钻空子”的机会。

  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副主任陈大卫23日说,全国各地信息化、国税、地税、工商、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要按照《全国企业基础信息共享实施要求》,明确信息交换的周

期、节点和内容,科学制定实施方案。有条件的地区要以实现实时交换为目标,完成企业基础信息共享工作;不具备条件的地区,要在开展静态数据交换的基础上,逐步实现实时交换。

  通过企业基础信息共享试点,解决了税务、工商、质检等部门基础信息实时交换和交叉稽核问题。目前,全国工商登记的总户数和税务登记的总户数的差距还在20%以上,上海、杭州、济南、成都等地在开展企业基础信息共享试点的过程中,发现应办而未办税务登记的“漏管户”数平均占到工商登记户数的近30%。

  企业基础信息共享是税务、工商、质检等部门在对企业监管流程梳理的基础上,通过共享企业登记注册、年检、纳税、组织机构代码等信息,提高政府的市场监管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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