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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登封教育局原副局长玩忽职守被查处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4日09:29 检察日报

  本报讯(郭丛生 秦玉松) 教育局副局长没有认真履行审查职责,致使教学楼出现严重质量问题,仅仅使用了8年就被拆除。12月16日,河南省登封市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登封市教育局原副局长常秋成因玩忽职守罪情节轻微,被判决免予刑事处罚。

  1995年4月,时任登封市教育局副局长的常秋成在负责该市崇高路小学教学楼招投标过程中,没有进行严格审查,致使缺乏资质的登封市建筑公司东关工程处中标。之后

,常秋成代表建设单位同东关工程处签订了《建筑安装工程合同书》、《工程质量监督书》、《工程质量监督计划书》,最终导致崇高路小学教学楼建成后出现严重质量问题,不得不在使用8年后拆除,造成直接经济损失49万余元。

  法院审理认为,常秋成在负责崇高路小学教学楼的建设工作中不认真履行职责,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其行为已构成玩忽职守罪。鉴于登封市崇高路小学教学楼出现严重质量问题是由于多方面的原因造成的,常秋成的犯罪行为情节轻微,可依法免予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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