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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五项措施控瓶装气价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4日09:43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记者李婧通讯员高诒茜)针对自12月上旬以来全省范围内瓶装液化气价“猛涨”情况,广东省物价局昨日公布五项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并从今日起执行。

  据悉,这些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包括:控制源头产品批发价格,从今日起实行提价申报制度,即以12月23日的液化气批发价格为基准,广东省六大燃气进口企业若提高其一级、二级库码头槽车批发价格,必须向省物价局申报。严格控制流通环节。已实行政府定价、政

府指导价的市、县要加大管理力度,从严控制上浮幅度;其他市、县也必须积极采取措施,适当控制批发、零售环节的差率。据了解,目前,广东除广州、深圳等少数地市放开液化气价格外,大多数地区仍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物价部门迅速开展液化石油气市场价格大检查等。(相关报道见A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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