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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超标用水最高加价5倍(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4日09:51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记者叶平生)居民用水实行阶梯水价,而工业用水、经营服务用水等用水大户的超标用水价格将如何浮动?记者此前从市节水办了解到,凡是月用水量超过1000吨的用水大户,基本都在市节水办有名单记载,也都实行了供水指标管理,超标用水户将最高被以5倍的价格计收水费。

  一年下达两次供水指标

  记者从市节水办了解到,从1981年起,广州就对月用水量超过1000吨的用水大户逐步实施计划用水管理。1992年,市政府颁布了《城市计划供水和节约用水管理办法》,计划供水管理户数去年增至3000户左右,计划用水率也从前年的61%提高到去年的67%,今年更有望达到70%。

  根据《广州市城市计划供水和节水用水管理办法》,凡是每月用水量超过1000吨的用水单位,都要纳入管理范畴。对于各计划用水单位,市供水管理部门每年两次下达供水计划指标,分别于前一年的12月和当年的6月作出。指标数字由供水处根据该单位前三年的用水加权平均数及用水量增长趋势,经由电脑计算后自动生成,数字可以精确到个位数。

  单位超标用水加价收费

  供水处对各单位的计划用水情况每两个月考核一次。在指标范围内的用水,照常收取水费。对于超标用水单位,实施加价收费。其中,用水超计划10%以内,按标准水价加价1倍收费,超计划20%以内,按标准水价加价2倍收费,超计划30%以内,按标准水价加价3倍收费,超计划40%以内,按标准水价加价4倍收费,超计划40%以上,按标准水价加价5倍收费。

  不用节水器具后果多多

  该负责人表示,从去年下半年开始,各计划用水单位对节水器具的采用状况成为他们申请增加计划用水指标的前提条件。“在任何一个环节,凡是使用的器具不符合国家节水标准的单位,不仅不能申请增加用水指标,在已经下达的指标中,也将按比例扣除因使用这部分非节水器具而造成的水资源浪费数值。”

  

企业超标用水最高加价5倍(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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