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性器官移植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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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4日10:00 大洋网-广州日报 |
本报讯(记者邱瑞贤)昨日,记者从卫生部公布的《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暂行办法》中获悉,实验性器官移植不得收费且应对患者有补偿。活人可以在通过听证的前提下捐赠器官,但要求这种捐赠不能存在器官买卖或变相买卖的行为。行家认为,这种听证制度难以杜绝器官买卖行为的发生。据悉,该《办法》正在向各界征求意见,这些意见必须在明年1月31日前上报卫生部医政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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