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责矿难陕粤副省长记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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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4日11:22 沈阳今报 | ||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监察部23日联合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公布了去年11月以来发生的六起特别重大矿难的处理结果。 经国务院同意,陕西铜川、广东兴宁等六起煤矿特别重大事故的222名责任人受到追 究。经国务院研究决定,给予陕西省原副省长巩德顺同志行政记过处分,给予广东省副省长游宁丰同志行政记大过处分。责成陕西省人民政府、广东省人民政府向国务院作出书面检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