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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无视消防安全存隐患 相关领导被行政拘留7天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4日11:42 东方今报

  今报洛阳讯 吉林省辽源市中心医院“12·15”特大火灾发生后,医院消防安全备受关注。12月22日下午,由于消防安全存在重大隐患,新安县人民医院一具体负责人被行政拘留7天。

  12月22日上午,省消防安全督察组前往新安县突击检查消防安全。在新安县人民医院,省消防安全督察组发现该院对省市冬季消防安全工作部署置若罔闻,没有按要求及时对

医护人员通报吉林省辽源市中心医院“12·15”特大火灾的情况,没有部署开展自查工作,部分医护人员未经培训上岗、安全知识缺乏,住院部消防器材、疏散标志、应急照明设施匮乏,一楼南侧出口上锁,二楼疏散楼梯安装有铁栅栏。

  当日下午,针对督察组在新安县人民医院发现的问题,新安县公安局立即派专人进行现场督办,拆除了铁栅栏,打开了出口,配齐了消防器材。新安县人民医院主管消防安全的总务处副处长畅某被行政拘留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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