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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责任要倒查追究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4日13:25 海峡网-厦门晚报

  《福建省创建平安畅通县区实施方案》昨日正式下发

  本报讯 (张敏) 一年内超载两次可能被解聘。昨日,《福建省创建平安畅通县区实施方案》正式下发。

  根据方案,我省将在2006年底前建立完善的车辆、驾驶人管理及交通违法、交通事

故信息系统。对在路面执法过程中发现的一年内累计两次超员或1次超员50%以上的客运车辆驾驶人,由交通部门通报其所属运输企业,责令企业对其进行再教育、调离岗位、解聘等处理。

  方案要求,公安部门必须每半年向交通部门通报驾驶人培训机构驾驶人考试合格率排名。落实事故责任倒查追究制度,对不按照规定进行培训、考试、发证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究责任。如驾龄在3年以下的驾驶员发生交通死亡事故的,对其驾驶培训机构和车管所的考试、发证情况进行责任倒查。

  方案要求,通过加强治理,要使在道路上超限运输的车辆比例低于6%,辖区车辆“大吨小标”整改率超过95%,查处车辆超限超载过程中,杜绝公路“三乱”以及不经检测就罚款和只罚款不卸载、不扣分的行为。

  我省将在国省道干线的交通事故多发地段和省际、设区的市际交界处,安装使用可自动监测车辆超速等违法行为的电子监控设施。

  另外,营运客车解体须有公安交警人员在场监督,解体记录须有公安交警在场监督的民警签字。(来源:厦门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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