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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占君手上的汽油泼与不泼都让我们脸红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5日00:06 红网

  12月24日《南方都市报》消息:“治安勇士”被炒,泼汽油要赔偿。马占君称因见义勇为受伤生活无法自理,要求赔偿20万被拒,公司方称此要求不合理。夫草之精秀者为英,兽之特群者为雄。英雄与勇士都是我们这个时代赖以信仰和温存的氧气。从见义勇为索赔案到英雄韦兆安自杀事件,再到眼下的“治安勇士受伤被炒生活无法自理、泼汽油要赔偿”的新闻,掌声与鲜花后的“汽油”警醒的是我们对勇士与英雄长期以来“口惠而实不至”的“后续关怀”。

  关于勇士与英雄“要钱”的是是非非,总让我们心头满不是滋味。“麦克里法则”告诉我们:一旦明白我们正在做蠢事,就会立即停止。我看到新闻里勇士马占君说了这样悲怆的一句话——“治安勇士也是普通人,人一旦被逼到绝路上,谁都可能会有过激行为。”如果勇士们发现自己的“路见不平一声吼”换来的只是泛泛的“光荣一阵子”,却在见义勇为利益保障机制缺失下要“穷困一辈子”,那么,下一场次的危机与不堪里,“准英雄”或者“次英雄”们是不是会在这些“前车之鉴”下把勇气权衡成蠢气呢?

  谁有能力为勇士们的得失“买单”?谁该为勇士们“买单”呢?传统道德的口水都泼向了“受益人”这个概念,譬如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其中规定“见义勇为者可请求受益人给予补偿”也是延续的这个逻辑。但是,作为自然人的受益人能掏或者愿掏出的银子有限。弄到最后受益人也只能用“等价交换”来衡量:你保护了我什么,大不了我赔你什么。可是,勇士们在拯救程序中折翼的N倍代价就成了被一笔勾销的光荣成本,英雄王正乐说的“英雄好听不好当,自己落下一身病到现在都不知道去找谁了”是为注脚。

  “治安勇士要泼汽油”了,遗憾的是他只知道泼向炒了他的公司。公司也似乎很有道理——有一方却悄然消失了——城市政府。请允许我打一个不甚恰当的比方:警察因公负伤,有公费医疗,工资待遇不变,掌声和荣誉不变;警察缺位(公权力缺位)时,勇士们拔出了一把私家小刀,以微弱的私权利临时替补公权力进行正义救济,那么,政府算不算受益方呢?我们给勇士们奖励过现金、房子、城市户口,但是很遗憾,这样的奖励具有偶然性和不确定性,各处有各处的花边。长效机制、后续关怀……在先进事迹的泪流满面里被省略掉了。要保护“勇士”这颗种子,迫在眉睫的怕是建立和完善“见义勇为社会利益共享机制”,对见义勇为受伤害者或牺牲者提供“国家保障”,让国家、让社会在分享了见义勇为的成果之后,分担风险成本和善后责任。

  叔本华说:道德易于宣讲,难于立根。“治安勇士”拎在手上的一瓶汽油泼与不泼都让我们脸红面热。

  (稿源:红网)

  (作者:邓海建)

  (编辑:杨国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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