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38租户拖欠公房租金成被告 交付租金47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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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5日02:20 新桂网 |
-当代生活报讯(记者罗侠 通讯员黎小鹏)租住直管公房若长期拖欠租金,南宁市将通过法律途径追缴。如果租户在规定时限内不交纳租金,则由法院强制收回直管公房。记者昨日从南宁市房产物业管理处获悉,截至12月初,南宁市房产物业管理处共向法院起诉公房欠租户38户,挽回租金47万多元,收回公房11套。 目前,南宁市的直管公房面积近60万平方米,广泛分布于各个城区,共有租户1 5000多户。由于一些租户长期拖欠租金,致使国有资产流失严重。针对这种情况,南宁市通过法律途径追缴拖欠租,严格查处违规转租、空挂公房,通过向欠租户发放催租通知、律师函等手段,依法立案追缴租金和物业管理费,制止了强占公房、恶意欠租的情况。南宁市房产物业管理处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南宁市的法律追缴租金基本程序主要按照租户拖欠时间的长短决定的。对民政部门确定的救济对象和非在职优抚对象,经本人申请房管部门的同意才能享受国家规定的租金减免待遇,否则以生活困难、收入低等理由拒交租金的,相关部门将采取法律的手段来解决。 不过,如果在法院开庭前,欠租户接受南宁市房产物业管理处的诉讼请求,可以向房管所提出申请,经房产物业管理处批准,补交所欠租金和违约金,并承担诉讼费的,房产物业管理处则撤诉结案。 编辑:杨东 作者:罗侠 黎小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