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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处理大兴煤矿透水事故责任人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5日07:17 南京报业网-南京日报

  【南京日报广州电】 广东省纪委监察厅负责人昨天说,造成121名矿工死亡的梅州兴宁市大兴煤矿“8.7”特别重大透水事故责任调查处理工作已结束,22名政府和管理部门公职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23名政府和管理部门公职人员被移送检察机关立案侦查。18名大径里煤矿有限公司有关人员被公安机关依法逮捕。

  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党组书记陈建辉受到行政记大过、党内警告处分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党组成员卢国盛受到行政记大过、党内警告处分。梅州市市长、市委副书记何正拔受到行政降级、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梅州市常务副市长、市委常委蔡小驹受到行政撤职、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兴宁市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忠良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兴宁市市长、市委副书记曾祥海受到行政撤职、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编辑暴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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