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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改革省直单位纪检管理模式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5日09:27 南方日报

  粤改革省直单位纪检管理模式

  15个省派驻机构逐步实行直接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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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贺信通讯员/粤纪宣)昨日在广州召开的全省纪检监察工作会议透露,省国土厅、省地税局、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4个单位原有纪检组从即日起改为省纪委省监察厅派驻机构。全省15个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并最终实现由省纪委、省监察厅直接领导。省委常委、组织部长胡泽君在会议上要求,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要积极稳妥地推进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工作,切实加强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

  省纪委、省监察厅原先的派驻机构有省直纪工委、省教育纪工委和省法院、省检察院、省经贸委、省财政厅、省建设厅、省农业厅、省外经贸厅、省工商局、省国资委等11个单位的纪检组(监察室)。

  会议透露,派驻机构变双重领导为由省纪委、省监察厅直接领导,采取“逐步推进”的原则:把派驻机构的业务工作和干部工作先统一管理起来,行政后勤管理仍由驻在部门负责。今后,派驻机构实施监督和查办案件工作直接受省纪委、省监察厅领导,重要情况、重要问题直接向省纪委、省监察厅请示、报告;派驻机构干部的招考录用、考察任免、年度考核等由省纪委、省监察厅与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按《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办理;派驻机构的行政后勤,包括干部工资、福利、待遇和办案经费、办公条件、公务用车、离退休等保障暂时不变,继续由原单位负责管理。

  胡泽君在讲话中指出,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后,进一步明确和强化了对驻在部门、所属系统及授权管理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职责,责任更加重大,任务更加繁重。她要求各派驻机构准确把握职能定位,积极探索履行职责的方式方法,认真履行职责,不断推进省直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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