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语言“嬉皮笑脸”应否立法禁其“登堂入室”(附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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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5日10:37 每日新报 | ||
“美眉”、“恐龙”、“ PK”等网络流行语言可能即将与政府文件、教科书和新闻报道“绝缘”。正在审议中的《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草案)》(修改稿)对日渐泛滥的网络语言发出“封杀令”,规定国家机关公文、教科书和新闻报道中将不得使用不符合现代汉语词汇和语法规范的网络语言。如果这一“办法(草案 )”最终得以通过,将是国内首次将规范网络语言行为写入地方性法规。此举一出,即刻引起各方的广泛关注,舆论评价更是众说纷纭。网络语言泛滥是不是洪水猛兽? 某中学教师王蓉曾经遇到过一件令她哭笑不得的事情。在她所负责的班里的一次语文期末考试中,一位学生在题为“我的理想”的作文开头这样写道:“偶 8素米女,木油虾米太远大的理想,只稀饭睡觉、粗饭,像偶酱紫的菜鸟……”。(我不是美女,没有什么太远大的理想,只喜欢睡觉、吃饭,像我这样子的新手……) 学生平时说话的口头语几乎都是这样不知所云的网络语言。由于网络已经成为目前青少年了解掌握信息的一种主要方式,他们不可避免地受到网络语言的极大影响,在语言表达、思维方式等方面都会有所改变。但是,极不规范的网络语言对仍处于学习阶段的孩子们造成了十分不利的后果,阻碍和误导了其对汉语的学习掌握,因此有必要出台相关的规定进行规范。 然而,在许多教育界人士和家长眼中无异于洪水猛兽的网络语言,在另一些人心里却并非就是打开的潘多拉魔盒。教师彭仁杰说,网络语言是在特定的环境下,由许多人集体创作而成的,有其诙谐、智慧的闪光点,如果一概而论进行封杀,其实也就扼杀了学生的创造性。所以大家不妨以一种宽容的心态来对待网络语言,同时进行相应的使用范围和规范,那么就能在保证学生学好规范汉语的同时,也激发他们的想象力和创造力。 相比于其他唯恐不能将孩子隔离于另类网络语言之外的家长,儿子正读高二的罗萍显得更加坦然从容。她说,在如今的网络时代,要让孩子与网络隔绝,让他们不接触、不使用网络语言,几乎是不可能的。单纯地“堵”不如有效地“疏”,引导孩子通过网络语言发挥想象力和创造性,但同时也要求孩子在学习中坚持使用正确的语言规范。 立法禁止滥用网络语言是不是越俎代庖? 近日,上海市传来消息,即将出台一部包含禁止网络语言内容的地方性法规。对此,有关方面专家王耀羲解释说,汉语文出版物种类众多,包括期刊、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期刊、图书这类出版物针对其读者群使用一些网络语言是可以的。但是,教科书作为一种特殊的出版物,对语言文字使用有示范和规范的重要作用,应当对其使用网络语言作出禁止性规定。 此外,新闻报道由于对社会影响大,也应当对其使用网络语言作出限制性规定。因此,“办法(草案)”规定新闻报道除客观需要外,不得使用不符合现代汉语词汇和语法规范的网络语汇。 根据规定,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语言文字使用进行管理和监督,并将语言文字规范化纳入教育督导、检查和评估的内容。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和信息产业等行政管理部门则负责对广播、电视、报刊和网络等媒体以及中文信息技术产品中的语言文字使用进行管理和监督。 有关部门认为,为了推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及其健康发展,发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制定这项办法草案是必要的。但是,也有不少人对于这样的立法禁用嗤之以鼻,认为这有些矫枉过正,甚至是越俎代庖。某高校大四学生黄莹莹是个网龄八年的老网虫。上海市立法规范网络语言后,许多网民在一些网站的论坛上展开了唇枪舌剑的激烈讨论,黄莹莹则坚持认为,立法禁止实在有些小题大做。她说,语言是变化发展的,网络语言是一种正常的文化现象,而且既然能够被许多网民所推崇并不断创新,那么网络语言就是一种有生命力的语言,就有其继续存在和发展下去的理由和空间,为什么一定要用法律来强行禁止呢?!对存在于网络语汇中的一些粗俗甚至不健康的语言,自会在网民舆论中渐渐失去空间而消亡,完全没必要因为这一小部分语言的问题而禁止网络语言“登堂入室”。 据新华社报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