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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园林城市公示:泉漳同在“绿荫花锦”中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5日13:55 海峡网-厦门晚报

  本报讯(记者 刘丽英)建设部拟将泉州、漳州等31个城市命名为国家园林城市,现已进入公示阶段,公示时间截至2006年1月3日。这是记者从建设部官方网站了解到的。

  厦门已于1997年荣膺“国家园林城市”称号,此次漳泉两城如能顺利通过公示,意味着闽南城市联盟的3座城市都是“国家园林城市”。

  泉州市于2000年正式启动国家园林城市创建工作,相继获得省级园林城市、全国园林绿化先进城市等称号。泉州注重把创建园林城市与保护文化名城相结合,塑造了“山在城中、城在林中、水树相映”的山水历史文化名城风貌。去年,泉州市区绿地率达31%,人均公共绿地达8.7平方米。

  漳州市于1999年被命名为省级园林城市后,先后投入5亿多元进行园林绿化建设,努力构建“城在园林中,市在花锦上”的格局。道路两侧绿树成荫,佳木葱茏,一街一树,各具特色,充分体现“春有花、夏有荫、秋有果、冬有青”的南亚热带城市风貌。目前,市区绿化覆盖率已达45%,绿地率44%,人均公共绿地面积12平方米。

  (来源:厦门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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