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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留情夫 迷晕亲女任蹂躏法官斥情节恶劣 禽兽母亲强奸罪成判8年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5日14:18 信息时报

  时报讯 (记者木子)女子也能构成强奸罪!更让人震惊的是受害者竟是她才13岁的女儿!记者日前从相关渠道获悉这起罕见案件:为讨好自己的情夫,湖南女子吕英(化名)用安眠药迷昏13岁亲生女儿,让情夫来摧残,女儿惊醒求援时,母亲居然视而不见。今年12月初,广州市中级法院对此案作出终审判决,男子构成强奸罪毋庸置疑,被害者的母亲也被认定构成强奸犯,两人一起被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

  缘起 未婚妈妈来穗交上新男友

  该案发生在两年多前,“女强奸犯”吕英是湖南省道县的农民,案发时28岁,没有结婚却有一女;男强奸犯李某是广东潮阳人,也是只有初中文化的农民,案发时38岁。因案情涉及到未成年人隐私,记者无法采访到当事者本人,但从法院的相关文书中,记者了解到该案基本事实的来龙去脉。

  2003年初,吕英孤身一人从老家湖南来到广州市白云区,在太和镇龙归南岭村打工,其后认识了潮阳男子李某。异乡孤独寂寞的生活使吕英很快地和李某好上,成为情人关系。

  邪念 “牺牲”亲生女拴住情人心

  刚开始,李某还颇为迷恋稍有姿色的吕英本人。但数个月后,李某渐渐失去了兴趣,对吕英冷淡下来。吕英知道自己年老色衰,无法再留住李某的心,可已经无法自拔的她又舍不得就此与李某断了情人关系,便处处讨好李某,但李某依然是不冷不热的,对吕某若即若离。

  怎样才能不让李某与自己分开?吕英苦思冥想,自己不行了,但女儿年少漂亮,完全能用她来拴住李某!这个邪恶的念头一出现,吕英随即找到李某商量,李听后大感兴趣,态度也来了个180度的转变,忙催促吕英赶紧将女儿弄来。

  同年7月1日,吕英回到老家将刚满13岁的女儿阿玲接来。当晚,就在吕英租住的白云区新市置业广场的一间房内,吕英与情夫一起为女儿接风洗尘。

  惨剧 母亲迷昏女儿让情人糟蹋

  看到一大桌好吃的东西,阿玲雀跃不已,拿起椰子汁与母亲对饮。几分钟后,阿玲上了趟洗手间,回来后发现椰子汁味道有点怪怪的,但年纪尚轻的她哪里想得这么多,且又是在自己家里,依然和母亲及母亲的男朋友高兴地吃喝起来。

  但阿玲接连喝了几口椰子汁后,觉得很困,就上床睡觉。吕英见到安眠药起了作用,忙招呼李某,李某随即扑到这个才13岁的幼女身上。迷迷糊糊中,阿玲感到有东西压在自己身上,撑开眼一看又疼又怕,挣扎着伸手推了推站在身边的母亲,但母亲一点动静都没有,因为安眠药的作用,阿玲随后又昏昏沉沉睡去,醒来时已是第二天早上,母亲的男朋友李某早已不见踪影。

  落网 女孩带警察抓获男强奸犯

  可是,当阿玲将自己被强奸的事情告诉母亲时,吕英先是装模作样地大骂,随后还到派出所报案。但每次吕英和女儿带着公安人员去抓李某时,总是扑空。案子一拖就是一年多,阿玲随后将事情告诉了在广州工作的表姐,两姐妹便甩开吕英,带着警察直奔过去,在白云区的一个工地上将李某抓获。

  在公安局,李某全部招认了强奸的事实。接着,警察半信半疑地将吕英也带到公安局,讯问的结果证实李某说的没错。2005年1月28日,经过白云区检察院的批准,李某和吕英同时被逮捕,随后两人被以涉嫌强奸罪起诉到白云区法院。

  后果 母亲成为强奸犯判坐牢8年

  在法庭上,吕英一脸的“无辜”,辩解说:“我是阿玲母亲,又主动报案,强奸又不是我干的,我是一个女人,怎么可能成为强奸犯呢?”

  但白云法院审理认为:该起强奸案是吕英主动提出犯罪的意思,并积极帮助李某强奸自己未满14岁的幼女,两人的行为都已经构成强奸罪,而且情节恶劣,应予严惩。

  2005年9月21日,白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强奸罪判处吕英和李某两人有期徒刑8年。判后,李某服从,吕英却上诉到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广州中院以白云法院同样的判决理由,在12月初终审驳回吕英的上诉,维持原判。

  律师说法

  协助男性强奸女性可成强奸犯

  女性强奸男子不能构成强奸犯

  “虽然在现实生活中非常少见,但女子成为强奸犯在法律上确实存在的”,有多年承办刑事案件经验的广东环球经纬律师事务所丁一元律师告诉记者,“但这个前提条件就是女子协助男子强奸他人,在强奸犯罪中,女子作为共同犯罪人,从而被认定为强奸罪,就以上案件来说,吕英就是这样一个典型的例子。”

  但有没有可能女子强奸男子,从而直接成为强奸犯呢?丁一元律师认为,目前的法律是不可能出现这种情况,因为我国目前的法律对强奸罪的定义是“违背妇女(或是幼女)意志,强行发生性关系”,却没有规定“违背男子意志,强行发生性关系的”。根据“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的原则,也就是说只有受害者是女性,才能构成强奸罪。因此,在我国目前还没有出现女子强奸男子被判刑的,这不光是法律上没有相关的规定,在现实中,女子强奸男子取证上也非常困难,不像男子强奸女子那样取证容易。

  丁律师告诉记者,以前曾有媒体报道过有男子到公安机关报案声称被女子强奸,就是因为法律上站不脚和取证上的困难,最后不了了之。

  新闻链接

  一15岁少女曾被判强奸罪

  据记者从互联网上搜索的结果,女子协助他人强奸成为最终强奸犯的案例在国内非常罕见,在湖南、河南等地曾发生过类似案例,最轰动的是湖南15岁少女协助数名男子强奸少女被判刑的案例。

  2002年7月初,初中未毕业就辍学在家的湖南少女尹某,与4名男子闲聊天时,提出组织他人去海南卖淫,随后找到新晃侗族自治县某村15岁的少女唐某,将其骗到一招待所,用麻醉药将唐某迷昏,待唐某昏睡后,尹某等人将唐某的衣服脱光,拍照后,让其他男子对唐某进行强奸。

  公安机关破获此案后,湖南省高院最终以强奸罪判处尹某有期徒刑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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