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力韶山发展 全国近30个城市签约共建韶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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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5日19:57 红网 | ||||||||||
(座谈会现场)
(全国副省级城市、湖南各市州与韶山市签约共建韶山)
(谢康生发表讲话)
(蒋建国发表讲话)
(许云昭发表讲话)红网韶山12月25日讯(记者 冯钧)今天下午,共建韶山座谈会及共建签约仪式在韶山市举行。湖南省委副书记谢康生,省委常委、省委宣传部部长蒋建国,副省长许云昭,中宣部、中组部以及全国部分副省级城市代表,市州和省直有关单位负责人出席了会议。座谈会由湘潭市委书记陈润儿主持。 2004年,党中央决定投资2.9亿元,在韶山建设全国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一号工程”和“红色旅游经典景区”,2005年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提出举全省之力在韶山实施“五个示范工程”,即把韶山建设成为全国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示范工程、实现全面小康的示范工程、现代化新农村的示范工程、旅游产业发展的示范工程、城乡人民率先致富的示范工程,并筛选了56个总投资达47亿元的重大项目,决定用五年的时间,在资金、项目、政策等方面给予韶山倾斜,帮助韶山完成“五个示范工程”。中共湘潭市委九届十二次全会制定了《关于全面建设和率先实现小康韶山的指导意见》。韶山将以此为契机,抓住机遇发展,努力推进项目建设,着眼科学发展,做大做强优势产业,坚持协调发展,促进社会事业全面进步,到2010年实现人均GDP3000美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万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000元,人均财政收入2000元,率先建设成为经济发展、政治民主、科教进步、文化繁荣、社会和谐、生活殷实、环境优美的小康城市。 谢康生在讲话中对全国、全省各方面给予韶山的帮助和支持表示衷心感谢。他强调,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在“十一五”期间,进一步加快韶山的建设步伐。省直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决定,切实落实资金,争取国家投入;各市州要响应省委、省政府号召,积极投入到共建韶山的行动中来。湘潭市、韶山市要为中央在韶山实施“一号工程”、为省委在韶山实施“五个示范工程”、为各市州支持韶山提供良好的条件,创造良好的环境,做好服务工作。 蒋建国、许云昭也分别讲话,对韶山的美好未来进行了展望,要求各部门把韶山的发展放在工作的重中之重,真正把毛主席的家乡建设好。 座谈会后,全国副省级城市、湖南各市州与韶山市签订了共建韶山的协议。 (稿源:红网) (作者:冯钧) (编辑:肖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