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死者“亡灵”捞钱 宁明县一乡干领刑一年六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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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6日01:39 新桂网 |
-南国早报南宁讯(记者王克础 通讯员王绍阳)身为乡政府民政助理员的黄某,竟以死者的“亡灵”贪污国家财产。他以隐瞒乡村干已死亡的事实,利用已死亡干部的名字冒领村干定补金共计1.5万多元。近日,黄某犯贪污罪被宁明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陡刑1年半,缓期2年执行。 黄某原是原宁明县寨安乡政府民政助理员。2002年3月3日,黄某利用发放民 政救济款的职务便利,冒签20名已死亡村干部的名字,领取村干定补金3156元。第一次得手后,2003年1月30日,他又用相同的手段,冒领25名已死亡村干部村干定补金3420元。 因该项目系由黄某一个人操办,所以作案了两次均未被发现。这样,黄某的胆子越来越大,冒领的数额一次比一次大起来,至2005年2月28日案发,他共冒领了4次,数额共计15220元。 编辑:韦怡 作者:王克础 王绍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