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什么约束医疗行为(市场漫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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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6日05:44 人民网-人民日报 |
曲哲涵 哈尔滨500多万元医疗案浮出水面后,人们纷纷声讨黑心无良的医生,大声疾呼“医德在哪里?”有关部门在调查的同时,也诚恳表示“将加强对医护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可笔者认为,提高医护人员的职业修养,肃整医疗行业的歪风邪气,仅仅靠“道德召唤”是不够的,还需要从管理入手,加强医疗机构的内部制度建设。 就医疗行业的现状看,“医德”很难对一些医疗行为进行评判和界定:多开些可开可不开的高价药和化验项目算不算?上来就给感冒发烧的婴幼儿用最贵、潜在副作用最大的抗生素算不算?明明能够对病情确诊,却非要患者进行这检查那检查算不算?在一个缺少外部监督的医疗体制下,在一个有可能把恶习、丑行当惯例的环境里,拥有处方权、处置权的慎独君子越来越少,某些医护人员那傲慢、冷漠甚至贪婪的“职业”色彩,日渐浓重。 那么,靠什么来约束医疗行为,确保患者的合法权益呢?与其虚虚实实地倡议,作姿态,还不如多搞些丁是丁、卯是卯的标准和制度。只要心里装着百姓,即便不能大刀阔斧,于细微处想些办法,还是可行的。比如,医院完全可以进一步细化管理:当天账单当天核对,向病人或家属说明用药意图与治疗方案,防止医药勾结、严禁私设小药房和小收银台;高端医疗设备的采购要公开招标,遏制某些院长和科室主任拿动辄几十万上百万的巨额回扣,以降低器械成本和患者的检查费用…… 在医疗机构与患者信息严重不对称的情况下,要有效制约医疗机构的“独断专行”,还需要强有力的外部监管机构。从社会影响看,医疗行业救死扶伤,公益性很强;可从其内部运行看,它承载着巨大的人流、物流、技术流、现金流,是不折不扣的经营机构。因此,不能仅仅指望卫生部门来管理医疗机构,应该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让工商、物价、技术检查、质量检测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时不时地用国法行规、市场规律这些“X光”,来给医疗机构作个“透视”,使其行为规规矩矩,对患者负起应有的职责。 此外,我们还完全可以借鉴国外的做法,通过发展其他相关行业,来规范、带动医疗行业的发展。比如在西方发达国家,商业健康保险介入并承担人们的医疗费用,保险公司的医疗专家们,对医院的账单“掰扯”的那叫一个细。这样做,既遏止了医院的欺诈行为,也保证了患者能得到合理救治,无端浪费医疗资源的情况就会大大减少。 《人民日报》(2005年12月26日第十四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