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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冬里的温暖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6日07:43 大众网-齐鲁晚报

  《济南市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在充分征求社会方方面面的意见后,经过多次修改完善,近日已经省政府同意并出台。为让市民了解这项改革,记者请济南市发改委和市公安局有关负责人进行了解读。

  《暂行办法》自降门槛全面取消农业、非农业之分

  有关人士告诉记者,与过去相比,此次出台的《暂行办法》,主要实行积极的人口迁移户籍政策、大幅度降低城市准入条件。像大专高职、中专技校毕业生、直系亲属投靠、个体私营企业投资者落户等,都与省内聊城、菏泽、济宁等兄弟市是相同的条件,而没有参照外省省会城市制定较多的限制。

  根据新出台的《暂行办法》,从现在开始,济南市将在全市范围内取消农业、非农业户口性质划分,各类涉及户口性质变更的户口审批一律停止,所填写、签发、出具的户籍证件中不再标注居民户口性质,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

  有关人士解释说,但这并不意味着取消目前国家实行的针对农村、城镇居民的相关政策。为确保新的户籍管制制度的顺利实施,相关职能部门将负责制定配套衔接政策,以便解决相关的土地、社会保障、计划生育、复员退伍安置等问题,尽快统一到国家对农村居民、城镇居民实施的相应政策上来。

  新办法适用于六区购买100平方米新房可落户

  《暂行办法》规定,符合干部工人调动、毕业生就业、引进人才、投靠亲属、购房人员、纳税人员、军人转业和复员安置等准入条件之一的,可在市区落户。市区指历下、市中、天桥、槐荫、历城、长清六区。在市区购置建筑面积100平方米以上成套商品房、取得房产证、足额付款并实际居住、有合法职业的人员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可以在济南落户。

  有关人士解释说,这里所说的商品房是指房地产开发部门按照国家规定开发销售的商品住宅房。具体购房面积以申请人取得的房屋产权证登记的建筑面积为准,须达到100平方米以上,且已足额付款,不含二手房。凡符合所规定条件的,完备手续后,可由房屋产权所有人,直接向购房居住地公安分局提出申请。这里所说的100平方米并不包括地下室和车库面积。

  年纳税超3万可成济南人五类投靠亲属人员也可落户

  《暂行办法》还规定,个体私营企业在本市当年纳税3万元或3年累计纳税5万元以上、按时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投资者、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在济南落户。

  对此,有关人士解释说,这里所说的纳税金额,主要是以纳税发票为准,自投资者申请之日起,当年或3年累积达到规定税额的,需完备入户申请、居民身份证、暂住户口证、结婚证、户籍证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纳税发票、在济居住证明信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后,向其固定住所所在公安分局提出申请。

  《暂行办法》还规定,外地居民与本市常住户口居民登记结婚,可随时办理夫妻投靠落户,不受婚龄、年龄的限制。在济一方系外地新迁入的,需取得本市户籍满3年后申请办理夫妻投靠(符合随迁准入条件但未同期办理迁入的除外);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不受身边有无子女限制,允许其来济投靠子女落户;属父母投靠在济子女的,不能再以投靠父母的名义办理外地其他子女的随迁或连环迁入。

  同时,未成年子女可自愿选择随父或随母落户;独生子女投靠父母的,未婚人员不受年龄限制;非独生子女家庭,除未成年子女外,可以照顾1名未婚成年子女投靠(在职职工按调动办理);因父母双亡而投靠其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未成年人,也可以落户济南。另外,经民政部门批准的符合《收养法》规定条件的被收养人员、社会福利机构依据法律规定程序收养的弃婴弃儿和孤儿也可落户。

  有关人士提醒说:凡符合《暂行办法》规定条件的上述人员,完备入户申请、居民身份证、结婚证、户籍证明、在济居住证明信及其他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后,由在济一方向户籍地派出所提出申请。但在读大中专院校学生、服现役人员、出国人员及服刑人员不能申请办理投靠事宜;属未婚子女投靠父母,其未婚子女不含离婚和丧偶者。

  工作满3年大专生也可落户市级“劳模”也能成济南人

  《暂行办法》明确规定,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研究生,及随迁或投靠的配偶和子女(不受婚龄、在济居住时间限制);在济南市已落实接收单位的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符合人事部门“先落户、后就业”规定范围的普通高校重点专业本科毕业生(有学士学位)可以落户。

  同时,经毕业生主管部门同意办理接收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并按时缴纳养老保险费,聘用期满3年的普通高校专科(含高职)、高级技工学校毕业生和聘用期满5年的普通中专、技工学校毕业生也可落户。

  有关人士提醒说,符合上述条件的可凭毕业证、报到证、就业协议书或落户介绍信、户口迁移证、单位接收证明、劳动合同及缴纳养老保险证明等相关材料到公安机关办理落户手续;暂不符合《暂行办法》规定落户条件的,可由拟落户地派出所出具暂不具备落户条件证明,毕业生持该证明、迁移证、毕业证到迁出地派出所更改“迁往地址”后,回原籍或父母处落户,待符合《暂行办法》规定的年限后,再凭上述手续办理迁济落户。

  《暂行办法》还规定,获市级以上“劳动模范”、“见义勇为先进”等荣誉称号以及获得其他全国性荣誉称号的外来务工人员和获得济南市“荣誉市民”称号的人员也可以落户。

  迁入人员必须参加养老保险

  办理落户将分“两步走”

  在新的《暂行办法》中,多次强调迁入人员都要参加养老保险。这是为什么呢?对此,济南市有关人士解释说,新迁入人员中下一步也会出现失业、疾病等多种困难情况,除了加强社会救助以外,更多地还是要强调自我积累,依靠自己的力量去应付。最简单的办法就是要求迁入人员积极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其中基本养老保险是必须具备的。

  《暂行办法》规定,凡符合准入条件规定并提出申请迁入要求的人员,应根据申请的理由,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符合准入条件的人员持准入管理部门出具的调动登记表、派遣证、安置信和养老保险等相关证明材料到公安部门办理准迁入户手续。对经查实使用假证件、假材料办理了落户手续的人员,市公安部门将采取清退措施,相关部门按照“谁批准谁负责”的原则,依据有关规定处理善后事宜。

  有关人士还解释说,《暂行办法》明确规定,除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项目外,不允许有其他收费或变相收费。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项目有准迁入证工本费、户口簿工本费、身份证制作费等国家规定的项目。

  本报记者常新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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